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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诸弟·咸丰四年闰七月初二


  澄、温、植、洪四弟足下:

  初一日胡二、春二、维五至,接父大人及诸弟手书,俱悉一切。

  自二十六日陆路大获胜仗之后,二十八日陆路又大胜,二十九日水路大胜。贼自湖北汉、黄以下,尽纠精锐来岳,以与我军相抗。二十八日鏖战至五个时辰之久,塔军门匹马冲突,忽东忽西,全军士卒无一人不俯首咋舌,称为神勇。二十九日辰刻接仗,塔公打中路,罗山打西路,周凤山打东路。罗山之湘勇,此次最为出力。贼分五六千人,专扑罗山一路,湘勇竟能以少胜多。我军猛杀,则贼退,退不过二里,辄回戈相向,大杀一回。如是者三退三进,湘勇竟能抵住,不忙不乱。至第三次追去,贼亦不敢回顾矣。周凤山之勇,杨名声之勇,皆极勇敢向前,一可当十。是日自辰至申,杀贼共计五百余人,贼自败奔,跌崖坠涧死者,其数尚多。

  水师于未刻至陈陵矶,适有贼船上来,开炮轰击,贼舟奔退,乘势追下至擂鼓台,烧贼船约二十余号,夺获贼船约七十余号,杀毙、溺毙之贼约千余人。盖是日凶悍之贼皆已上岸,每船仅留二三贼在船,余皆被掳之水手,一见官兵开炮阵击,贼与水手纷纷扑水自溺,故我军愈得势也。

  三十、初一日,水师皆出队击贼。三十日未甚交锋。初一日李鹤人一营在前攻剿,击断陈镇军之旧拖罟船头桅,毙贼十余人。

  陆营经二十六、二十八九日三次血战之后,二日内未开仗。现在陆营有六七分可靠,水营有四五分可靠。拟再备舢板数十号,小渔划一百号,出队开仗时散布满河,抛掷火球,以乱贼阵,或更有济。

  余不一一,即乞禀告父、叔大人堂上为要!千万放心。

  自十六日水师大挫之后,至二十九日获一胜仗,人心始克大定。不料初一日酉刻,广西勇收队回来,在刘公矶一带开炮,讹传为贼船上来,岳城百姓纷纷逃奔,扶老携幼,号泣于道。南津港各船,皆挂帆开逃,严禁之而不能止。军心总不坚定,颇可虞也!现在力求镇定,总以不出队、不开仗为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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