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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诸弟·咸丰四年六月十八


  澄、温、沅、季老弟左右:

  湖北青抚台于今日入省城。所带兵勇,均不准其入城,在城外二十里扎营,大约不过五六千人。其所称难民数万在后随来者,亦未可信。此间供应数日,即给与途费。令其至荆州另立省城,此实未有之变局也。

  邹心田处已有札至县撤委。前胡维峰言邹心田可劝捐,余不知其即至常之兄也。昨接父大人手谕始知之,故即札县撤之。胡维峰近不妥当,亦必屏斥之。余去年办清泉宁征羲、宁宏才一案,其卷已送回家中,请澄弟查出,即日付来为要。

  湖北失守,李鹤人之父想已殉难。鹤人方寸已乱,此刻无心办事,日内尚不能起行,至七月初旬乃可长征耳。

  余不一一。

  诸弟在家教子侄,总须有“勤敬”二字。无论治世乱世,凡一家之中,能勤能敬,未有不兴者;不勤不敬,未有不败者。至切至切!余深悔往日未能实行此二字也,千万叮嘱!澄弟向来本勤,但敬不足耳。阅历之后,应知此二字之不可须臾离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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