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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子右司御率府副率致仕沈君墓志铭


  君讳某,字某,姓沈氏。沈氏自齐太子家令约家于吴兴,故世为吴兴人。至君之大父讳某、考讳某,始自吴兴之东林徙家于钱塘,故今为钱塘人。君以宗室、密州观察使宗旦恩,即其家得为太子右清道率府副率致仕。又以祀明堂恩,迁太子右司御率府副率,兼官检校国子祭酒,兼监察御史,阶银青光禄大夫,勋武骑尉。盖密州观察使宗旦者,今天子之侄、潞王之孙,而其母夫人,盖君之侄也。

  君为人质朴无外饰,其居乡闾,宽然长者也。其事父兄能力以严,视族人能爱以均。虽饶财为大家,而衣服饮食,自与尤寡约。至人有急归我,则推材赴之,无锱铢顾惜意。邻里岁饥,辄发仓以救人,有欺其财者皆不校。既老,治其家事不肯懈,曰:“吾先人之所以付我也。”处其子孙不以逸,曰:“所以使汝守吾先人之法也。”

  嘉祐二年三月一日以疾卒于家,享年七十有六。其年十一月十五日葬钱塘之西城。初娶吴氏,再娶车氏,某县君。其葬也,吴氏实从。

  子三人,曰晔,曰晼,曰时。孙八人,曰沔,曰溱,曰沂,曰淑,曰灌,曰湜,曰渐,曰渥。曾孙三人,曰师扬,曰师荀,曰师轲。时沔、沂皆举进士,余亦皆有学行,盖君之教也。铭曰:

  赫赫宗子,保藩于密。天子曰嘻,汝惟沈出。
  予假汝宠,锡其外亲。东宫之属,有长卫军。
  命君于家,俾休其老。以偃以侧,服章华好。
  天子命我,匪我有求。隤然顺退,媚于林丘。
  不蕴为机,不阻为畦。曰远无仇,曰近无疵。
  里巷之依,惟此令人。流闻余泽,化其子孙。
  惟身之祥,既寿而康。惟后之祥,宜炽而昌。
  惟墓有域,其藏有石。刻此铭诗,昭示无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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