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殿中丞致仕王君墓志铭


  君讳某,字某,其先琅邪人,尝徙家于蜀。至君之考,又徙家于扬,故今为扬之江都人。曾祖讳锡。祖讳得中,为真定府获鹿县令,赠尚书刑部侍郎。考讳汝能,为尚书都官郎中,赠尚书工部侍郎。

  君少以父任为太庙斋郎,养其父,不忍一日去左右。至卒丧,年已四十余,始出为南剑州司户参军,历监剑州银铜场、和州司户参军,用荐者监颍州税,去为越州山阴县尉、滑州录事参军、随州唐城县令。

  其为银铜场,冶者复业,而岁课大溢。为尉能发奸偷,为录事能治狱不挠,为令能有惠爱于人,其试于事者如此。

  其为人,居家孝友,遇人和易质厚,不为聪明机巧以哗世动俗,故知之者少,而君亦自若也。至年七十,遂上书还政,迁太子中舍。今上即位,恩迁殿中丞,赐绯衣银鱼。

  卒于熙宁五年之五月甲辰,年七十有七。以其年十月乙酉葬于江都之东兴宁乡马坊里,以其配永嘉县君周氏祔。

  有子二人。曰几,大理寺丞。曰深,润州丹徒县主簿。皆有文行,能世其家。有女一人,嫁陆氏。有孙男二人,孙女二人,尚幼也。寺丞娶余之仲妹,以书来乞君之墓铭,余不能辞也。铭曰:

  养心以和,动己以直。不为世巧,安于自得。
  显不在躬,实诒尔子。欲鸿厥声,勒铭于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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