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阁网 > 曾巩 > 曾巩文集 | 上页 下页
曾谊墓志铭


  都官员外郎曾君墓志铭

  君曾氏,讳谊,字子常,建昌军南城人。曾祖暹。祖士宗。考充,赠殿中丞。君进士及第,补洪州新建县主簿、循州龙川令,知筠州之上高、临江军之新淦、舒州之桐城三县,提举江南东路常平仓,兼农田水利差役事,权知楚州,历秘书省著作佐郎,至尚书都官员外郎。

  君生而好学,其家学者自君始。博闻强志,明于大体,善属文,一时名出众右。其家故贫,然君为人,节廉自重。罢吏归,常阖门居,不与人事,或日昃不得食,晏如也。为吏平恕质悫,务在爱人,不为刻察,所历县称治。江东同职欲增赋役钱于民,君争不能得,则自请罢去。遂知楚州。楚饥,四方之船粟至者,市易吏定取价贱,予价贵,计其赢取于民,而粟未尝出纳也,贩者为不行,人以乏食。又取民之食其技者锢于官禁,不得私鬻,市里骚然。君初止之,不变,则按致之法,朝廷遣他吏覆视,不能易君言,市易吏得罪免,君益不合,卒以他法罢。既去而楚人思之,既死而楚人迎哭其丧甚恸。至今言治楚者,以君为不可及也。君平居恂恂持卑,及遇事不可夺其守如此。君熙宁九年四月癸巳卒于开封府咸平之驿舍,年五十有一,明年某月某甲子葬于南城之某乡某原。

  子景初、景倩、景融、景裔、景献。景初早世。女嫁袁州万载令董沂、进士夏时中、陈卞。母郑氏,崇德县太君。妻傅氏,仁寿县君。铭曰:

  江东之议,不俯而随。山阳之治,违世所驰。
  有挟之强,以弱犯之。有丑之正,以独守之。
  彼不我与,我不尔欺。尚告厥忘,作此铭诗。


虚阁网(Xuges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