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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齐河阳执事文


  周天和四年四月二十七,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都督陕西总管府移齐河阳执事。

  自疆埸卧鼓,边鄙收烽,义让之行,未能期月,孔城诲盗,即值苞藏。是以板载之师,须时而动,自安封域,非求拒防。虽复风尘暂接,旗鼓无侵,五将即回,双崤已静。始奉朝旨,获被移书。令受叛城,使回军实。想彼边司,已奉处分。既有此还,辄须领纳。未知何日可遣戍兵?指附行人,迟能速报,盟且不渝,邻境相善,顾瞻原野,幸甚实多。

  故移。

  (《文苑英华》六百五十)

  周天和四年十一月十日,陕州总管长史梁昕移齐河阳执事。

  自拭玉继书,通关去传,实谓上方销剑,山阳息马。故兹御客,或慢重扃;属彼司疆,阴行善盗。君一臣二,上穆下乖。国家以边鄙心摇,须固备守。大司马齐国公,天子介弟,中军元帅,驾驭孙吴,驱驰貔虎,举因农隙,义异城郎,师巡我境,曾非反郓,缩载甫毕,前旌已回。彼国兵马不防,殿后余尘,遂之相接。建旌叠上,未及五申;安邺城傍,先惊七伏,常时锋刀,或膏原野。所获彼将夏州刺史梁老首领,今以相还。尸乡不远,无令久客。马驴甲兵,具条相勒,封人宜依领纳。宿无斗志,不获交绥,致此埃尘,谁阶其咎。

  故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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