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阁网 > 王阳明 > 三征公移逸稿 | 上页 下页
行江西布按二司清查军前取用钱粮


  案照先因宁王变乱,该本部备行南、赣等府,起调各项军兵追剿,合作粮饷等项,就仰听将在官钱粮支给间。随据吉安府申称,动调兵快数万,本府钱粮数少,乞为急处等情。已经通行各府,速将见贮不拘何项钱粮,以三分为率,内将二分解赴军前接济外。

  续看前项事情,系国家大难,存亡所关,诚恐兵力不敷。又牌行各该官司,即选父子乡兵,在官操练,听将官钱支作口粮,候本院另有明文一至,启行去后。

  今照前项首恶并其谋党,俱已擒斩,原调各处军兵,久已散归,所据用过粮饷等项,合行查造。为此仰抄案回司,即查各府、州、县自用兵日起,至掣兵日止,要见某项钱粮,差何人役解赴军前,应用若干,有无获奉批回在卷;又将某项钱粮,差何人役解赴某官处,支给官兵口粮等项若干,自某月日期起,至某月日止,各支若干;或系那借,惟复措置之数,务要清查明白,类造文册,星驰差人送院查考。中间如有官吏人等通同作弊,重支冒领;或以少作多,侵欺捏报者,就便拿问,照例发遣,毋得违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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