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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九


  朱元璋部下分红军和儒生两种人,也就是农民和地主两个系统。到建国以后,原来由农民出身的将帅也都成为新地主了。这一朝代称号的采用,使两个系统的人都感觉满意。就出自红军诸将的观点来说,他们大多数起自淮西,受了彭莹玉的教化,其余的不是郭子兴的部曲,就是小明王的故将,或天完和汉的降将,总之,都是明教徒。用大明做新皇朝的称号,第一表示新政权是继承小明王的,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,应该团结在一起,共享富贵;第二告诉人民以明王已经在世,只此一家,其他的全是冒牌,不要相信;第三使人民安心,老实本分,享受明王治下的和平合理生活。就出自地主的儒生集团的观点来说,他们固然反对明教,和红军处于敌对地位,用尽心机,劝诱朱元璋背叛明教,放弃阶级斗争,暗杀小明王,另建新朝代。可是,对于这一朝代称号,却用儒家的看法来理解。明是光明、是火,分开是日月二字,古礼有祀“大明”,朝“日”夕“月”的说法。千多年来“大明”和日月都是朝廷的正祀,无论是列做郊祭或特祭,都为历代皇家所重视、儒生所乐于讨论的。而且,新朝是起于南方的,和以前各朝从北方起事平定南方的恰好相反,拿阴阳五行之说来推论,南方为火,为阳,神是祝融,颜色赤;北方是水,属阴,神是玄冥,颜色黑。

  新朝建都金陵,是祝融的故墟。[6]元朝建都北平,起自蒙古大漠。那么,以火制水,以阳消阴,以明克暗,不是恰好相胜?再则,历史上的宫殿名称有大明宫、大明殿,古神话里“朱明”一词又把皇帝的姓和朝代称号联在一起,尤为巧合。因此,儒生这一系统也赞成用这一朝代称号。这两种人出发点不同,结论却取得一致。[7]

  〔[6]袁义新《凤阳新书》卷一《太祖本纪》:“本姓朱,本祝融。祝融,帝颛顼子,为帝喾火正,有大勋于天下,故别为祝融。在国臣(柯)仲炯言:‘……太祖定鼎金陵,则祝融之故墟也。……故建国号大明,其有祖也。夫祝融大明,容光必照。……所以我太祖以大明建国,亦以大明光天,中天下而立,定四海之民,所重民历,以示三纲五常,以昭日用,以引趋光而避凶,此皇明治天下,潜移默化之大旨,所以四海来朝,亦以是赐之耳。知此道者,其可以语我太祖取号大明之秘义乎?故汉德若水,我皇明其德如日月之代明,汉得地道,我皇明得天道,三统之义,皇明统于天矣。’”〕

  〔[7]吴晗《读史札记》《明教与明朝》。〕

  在元末二十年的波澜壮阔的阶级斗争中,被统治者组织武装力量,所标榜的是“明王出世”和“弥勒降生”的预言。朱元璋是深深明白这类预言、这类秘密组织的鼓动意义的。正因为他是明教徒,正因为他曾崇奉弥勒佛,正因为他是从明教和弥勒教的秘密传播得到机会和成功,成为新兴的统治者,他要把手创的这份产业永远保持下去,传之子孙世代,决不许可别人学他的榜样,危害他的统治。而且,大明已经成为皇朝称号了,更不能容许对这称号有所亵渎。

  因此,他做皇帝的第一年,就用诏书禁止一切邪教,特别是白莲社、大明教和弥勒教。接着把这禁令写成法律条文,《大明律》《礼律》《禁止师巫邪术》条规定:“凡师巫假降邪神,书符咒水,扶鸾祷圣,自号端公、太保、师婆,妄称弥勒佛、白莲社、明尊教、白云宗等会,一应左道乱正之术,或隐藏图像,烧香集众,夜聚晓散,佯修善事,扇惑人民,为首者绞。为从者各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”句解:“端公、太保,降神之男子;师婆,降神之妇人。白莲社如昔远公修净土之教,今奉弥勒佛十八龙天持斋念佛者。明尊教谓男子修行斋戒。奉牟尼光佛教法者。白云宗等会盖谓释氏支流派分七十二家,白云持一宗如黄梅、曹溪之类是也。”明尊教即明教,牟尼光佛即摩尼。《昭代王章条例》:“左道惑众之人,或烧香集徒,夜聚晓散,为从者及称为善友,求讨布施,至十人以上,事发,属军卫者俱发边卫充军,属有司者发口外为民。”善友也正是明教教友称号的一种。《招判枢机定师巫邪术罪款》说:“有等捏怪之徒,罔顾明时之法,乃敢立白莲社,自号端公。拭清风刀,人呼太保。尝云能用五雷,能集方神。得先天,知后世。凡所以煽惑人心者千形万状。小则人迷而忘亲忘家,大即心惑而丧心丧志,甚至聚集成党,集党成祸,不测之变,种种立见者,其害不可胜言也。”[8]明确指出封建皇朝对人民秘密结社的恐惧,必须严刑禁止。温州、泉州的大明教,从南宋以来就根深蒂固流传在民间,到明初还“造饰殿堂甚侈,民之无业者咸归之”。深为封建皇朝所忌恨,便借口它名犯国号,教堂被毁,教产被没收,教徒被逐归农。[9]宋、元以来的明州,也改名为宁波。[10]明教徒在严刑压制之下,只好再改换名称,秘密活动,成为民间的地下组织了。这一系列措施,显示了当时阶级斗争的情况。

  〔[8]《昭代王章》,《明律》十一礼一,王世贞《名卿绩纪》卷三《李善长传》:“洪武元年,高帝幸汴还。……又请禁淫祀白莲社、明尊教、白云巫觋,抉鸯祷圣书符咒水邪术,诏可。”〕
  〔[9]宋濂《艺园续集》四《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》,何乔远《闽书》七《方域志》。〕
  〔[10]吕毖《明朝小史》卷二。〕

  元末农民起义,是通过秘密宗教的组织活动发动起来的,目的是推翻蒙汉地主统治阶级。现在,明封建皇朝用严刑取缔、压制秘密宗教,目的却是维护、巩固封建皇朝的统治。但是,阶级斗争是不能用封建政权的法令压制下去的,只要封建政权的性质不变,阶级斗争就永远不会停止,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。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,是任何人也阻止、抗拒不了的。

  弥勒教等秘密宗教在民间传播的情况,特别是江西地区的情况,从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告戒人民的话里可以看出来。他说:“元政不纲,天将更其运祚,而愚民好作乱者兴焉。初本数人,其余愚者闻此风而思为之,合共谋倡乱。是等之家,吾亲目睹。……秦之陈胜、吴广,汉之黄巾,隋之杨玄感、僧向海明,唐之王仙芝,宋之王则等辈,皆系造言倡乱者。致干戈横作,物命损伤者多。比其事成也,天不与倡乱者,殃归首乱,福在殿兴。今江西有等愚民,妻不谏夫,夫不戒前人所失,夫妇愚于家,反教子孙,一概念诵南无弥勒尊佛,以为六字,又欲造祸,以殃乡里。……今后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时烧毁,毋存毋奉,永保己安,良民戒之哉!”[11]他也讲历史的经验教训,把从陈胜、吴广以来直到元末农民起义,都归结为“作乱”、“倡乱”,后果是“物命损伤者多”,也就是破坏社会生产力,阻止社会发展、前进,立场是十分坚定的。还特别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没有好下场,“殃归首乱”。他自己呢,是后起的、跟从的,是叛变了农民革命的,成了事业,所以“福在殿兴”。他苦口劝人民脱离弥勒教,不奉六字,劝人民不要首事造祸,翻来覆去地说。但是,他所说的“愚民”,还是好作乱,还是“闻此风而思为之”。

  〔[11]明太祖《大诰三编》《造言好乱第十二》。〕

  从洪武初年到永乐七年(公元1409),小明王在西北的徒党仍然很活跃,王金刚奴自称四天王,其党田九成自称后明皇帝,年号仍用龙凤。何妙顺号天王,高福兴自称弥勒佛。帝号和年号都直接继承小明王,根本不承认朱元璋的统治,前后攻破屯寨,杀死官军。直到洪武三十年九月,才被镇压下去,单是“胁从”被宥为军的就有四千多人,规模之大是可想而知的。[12]此外,龙凤十一年八月,罗平县蓝丑儿诈称彭莹玉,“造妖言以惑众”,铸印章,设官吏。洪武三年九月,青州民孙古朴等自号黄巾贼,袭击莒州,杀同知牟鲁。六年正月蕲州王玉二聚众烧香起事。四月罗田县王佛儿自称弥勒佛降生,传写佛号。十一年正月五开洞“蛮”吴面儿以“邪法惑人”起事,直到十八年七月才被汤和以计诱捕,俘获四万余人。十二年四月成都嘉定州眉县彭普贵也以“妖言惑众”起兵。闰五月,陈友谅余部王玉儿起事。十四年八月四川广安州山民有自称弥勒佛者,“集众惑人”。十九年五月,福建将乐县阳门庵僧彭玉琳初名全无,用行脚至新淦,自号弥勒佛祖,烧香聚众,作白莲会,自称晋王,置官属,建元天定。

  〔[12]《明成祖实录》卷九十,沈德符《野获编》卷三十《再僭龙凤年号》。〕

  二十一年五月,袁州府萍乡县民有自称弥勒佛“惑民者”。七月,宁都卫擒获大笑山“妖贼”伪招讨周三官等三十一人械送京师。二十四年三月袁州分宜县民以“左道惑众”。九月,宁波府有僧称白莲宗,会合男女,聚众烧香。[13]起义地点包括陕西、湖北、山东、四川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广等省,都是过去弥勒教、明教、白莲社长期活动过的地方。特别是西系红军的根据地蕲州、罗田,不但在洪武朝,直到永乐时,还在发生反抗斗争。如永乐四年蕲州广济县“妖僧”守座聚男女立白莲社,毁形断指,假神扇惑被杀。七年在湘潭,十六年在保定,都有弥勒教徒起事失败的纪录。湘潭的起事头目是从江西来的。保定的头目演说《应劫》《五公》诸经,发展到真定、容城、山西洪洞等县人民皆受戒约。[14]以后直到明亡,这些秘密宗教仍然不断在各地传播和暴动。

  〔[13]均见《明太祖实录》。〕
  〔[14]《明成祖实录》卷五十六、九十六、二百。〕

  只要封建地主阶级仍然在统治,通过秘密宗教组织起来的农民暴动就永远不会停止,封建朝廷的法令和暴力镇压是无能为力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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