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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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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件公案,明朝史书记载都以为是谋叛,只有明末的史家谈迁认为当时朱元璋和邵荣都是宋的将领:“渡江勋旧,俱鱼服之侣,臣主未定,等夷相视,见兵柄独握,未免为所欲为耳。”[45]他们的行为说不上是什么造反,这个看法是正确的。尽管如此,这件事给元璋的影响是深刻的,内部发生了裂痕,非加强控制不可。不久又发生谢再兴投敌的事件,越发使他认识到必须牢牢掌握军权,建立一套必要的制度,使将不能专兵,军队不能由任何将领掌握,后来军卫法的制定和杀戮功臣,都和这两件事有密切关系。 〔[45]《国榷》卷一。〕 元璋和张士诚相持了十年,打来打去,双方都占不到便宜。直到元璋从武昌凯旋以后,集中军力,进攻东吴,局面才发生剧烈的变化。[46] 〔[46]《明史》卷一百二十三《张士诚传》,《国初群雄事略》卷七《周张士诚》引逸名《农田余话》。〕 元璋对东吴的攻势,分作三个步骤:第一步攻势起于至正二十五年十月,攻击目标是东吴北境淮水流域,到二十六年四月间,尽取通州、兴化、盐城、泰州、高邮、淮安、徐州、宿州、安丰诸州县。孙德崖早已死去,濠州四面受敌,也投降了。半年工夫,完成预定任务,使东吴军力局促于长江之南。 第二步攻势起于二十六年八月,分兵两路,进取湖州、杭州,切断东吴的左右两臂,到十一月间,湖、杭守军投降,造成北、西、南三面包围平江的形势。 第三步攻势是平江的攻围战,从二十六年十二月到吴元年九月,前后一共十个月,才攻下平江,俘执士诚,结束了十年来的拉锯战。 元璋于尽占淮水诸城之后,至正二十六年五月,传檄声讨张士诚,檄文详尽说明当时情势,和自己起兵经过,檄文说: 盖闻伐罪吊民,王者之师,考之往古,世代昭然。……近睹有元之末,主居深宫,臣操威福,官以贿成,罪以情免,宪台举亲而劾仇,有司差贫而优富。庙堂不以为虑,方添冗官,又改钞法,役数十万民,湮塞黄河,死者枕藉于道,哀苦声闻于天。致使愚民,误中妖术,不解偈言之妄诞,酷信弥勒之真有,冀其洽世,以苏困苦,聚为烧香之党。根据汝、颍,蔓延河、洛。妖言既行,凶谋遂逞,焚荡城郭,杀戮士夫,荼毒生灵,千端万状。元以天下兵马钱粮而讨之,略无功效,愈见猖獗,然而终不能治世安民。是以有志之士,旁观熟虑,乘势而起,或假元氏为名,或托乡军为号,或以孤兵自立,皆欲自为,由是天下土崩瓦解。 予本濠梁之民,初列行伍,渐至提兵,灼见妖言,不能成事,又度胡运,难与立功,遂引兵渡江。赖天地祖宗之灵,及将帅之力,一鼓而有江左,再战而定浙东。陈氏称号,据我上游,爰兴问罪之师,彭蠡交兵,元恶授首,父子兄弟,面缚舆榇,既待以不死,又列以封爵,将相皆置于朝班,民庶各安于田里,荆、襄、湖、广,尽入版图,虽德化不及,而政令颇修。 唯兹姑苏张士诚,为民则私贩盐货,行劫于江湖,兵兴则首聚凶徒,负固于海岛,其罪一也;又恐海隅一区,难抗天下大势,诈降于元,坑其参政赵琏,囚其待制孙,其罪二也;厥后掩袭浙西,兵不满万数,地不足千里,僭称改元,其罪三也;初寇我边,一战生擒其亲弟,再犯浙省,扬矛直捣其近郊,首尾畏缩,乃又诈降于元,其罪四也;阳受元朝之名,阴行假王之令,挟制达丞相,谋害杨左丞(完者),其罪五也;占据江浙钱粮,十年不贡,其罪六也;知元纲已堕,公然害其丞相达识帖木儿、南台大夫普化帖木儿,其罪七也;恃其地险食足,诱我叛将,掠我边民,其罪八也。几此八罪,……理宜征讨,以靖天下,以济斯民。爰命中书左丞相徐达率领马步官军舟师,水陆并进,攻取浙西诸处城池。已行戒饬军将,征讨所到,歼厥渠魁,胁从妄洽,备有条章。凡我逋逃居民,被陷军士,悔悟来归,咸宥其罪。其尔张氏臣僚,果能明识天时,或全城附顺,或弃刃投降,名爵赏踢,予所不吝。凡尔百姓,果能安业不动,即我良民,旧有田产房舍,仍前为主,依额纳粮,余无科取,使汝等永保乡里,以全室家。此兴师之故也。敢有千百相聚,抗拒王师者,即当移兵剿灭,迁徙宗族于五溪、两广,永离乡土,以御边戎。凡予所言,信如皎日,咨尔臣庶,毋或自疑。 檄文开始:“皇帝圣旨,吴王令旨,总兵官准中书省咨,敬奉令旨。”结尾:“敬此,除敬遵外,敬请施行,准此,合行备出文榜晓谕,故依令旨事意施行。所有文榜,须议出给者。龙凤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本州判官许士杰赍到。”[47]和这篇檄文同时,还有性质相同的一道宣谕徐州吏民的文告说: 〔[47]檄文全文见《平吴录》、祝允明《前闻记》《野记》、陆深《续停骖录》四书。《前闻记》和《平吴录》文字不同处很多,有事后窜改的,如元璋在发此橄文时为吴王,皇帝指小明王,《前闻记》元璋自称朕,《平吴录》则称予、称我,显然《平吴录》是比较可靠的。也有些地方如乡军指地主军,《前闻记》作香军,《平吴录》作乡军,也据《平吴录》。〕 近自胡元失政,兵起汝、颍,天下之人以为豪杰奋兴,太平可致。而彼唯以妖言惑众,不能上顺天意,下悦民心,是用自底灭亡。及元兵云集,其老将旧臣,虽有握兵之权,皆无戡乱之略,师行之地,甚于群盗。致使中原版荡,城郭丘墟,十有余年,祸乱极矣。[48] 〔[48]《明太祖实录》卷十六。〕 这两篇文字,充满了封建理论的代表者儒家的思想,可以明白看出是刘基、宋濂等人的策略,也可能出于他们的手笔。指责张士诚的八款罪状,除了第四款和第八款和西吴有关以外,其他六款都是张士诚背叛元朝的罪状,不看头尾,使人容易误会成是元朝政府的讨伐令,朱元璋竟然站在他所反对的元朝政府立场声讨敌人了,由此也可以看出朱元璋这一方面实在举不出张士诚什么罪状。檄文末段分化东吴军民,说明只杀首恶,不追究从犯;东吴臣僚投降的都给官做;逃亡居民和投降军士,都许他们回来;百姓——主要是地主能够安业的,许其保有原来田产房舍,争取东吴治下官僚、地主的归顺,减少大军进攻的抵抗力量。这一段文字明确声明他的立场的变,从反对封建地主突变为维护封建地主的既得利益。他的根本立场改变了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为了消除东吴官僚、地主对红军的疑惧,在第一段强调指斥弥勒教为妖术、妖言、凶谋,列举他们杀人放火,主要是杀戮士大夫的罪状,并且还严肃声言自己已经灼见妖言不能成事,不相信这一套了。他已经背叛了弥勒教了。 陈友谅父兄子弟归降,都封列侯,将相都做大官,地主和农民各安生理,就是他不相信弥勒教的证据,也就是东吴官僚、地主的榜样。就这样,声讨张士诚的檄文实质上是声讨红军的檄文,而被声讨的最高人物——皇帝,恰恰就是红军的首脑宋帝小明王!表面上看来充满了矛盾,而在实质上却并不矛盾。这两篇文告公开、正式宣告了朱元璋对弥勒教、对红军的斥责、背叛,否认了自己和全军过去对弥勒教的信奉,脱去宗教迷信的外衣,进一步宣称进军的任务是为了伐罪救民,是为了使民庶各安于田里,使百姓永保乡里,公开地取消了阶级斗争的内容,公开地声明他对于农民起义的背叛,明确维护旧的封建地主阶级秩序,保证给官僚、地主、庶民以和平安定的生活,这是朱元璋一生中划时代的转变,从农民起义的领袖转变为地主阶级的领袖的转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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