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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遵议法虽妄而能活人以得福


  知润州许遵尝为法官,奏谳妇人阿云谋杀夫不死狱,以按问欲举,乞减死。旧说,鬭杀、劫杀,鬭与劫为杀因,故按问欲举可以减。谋而杀,则谋非因,故不可减。士大夫皆知遵之妄也。时介甫在翰苑,本不晓法,而好议法,乃主遵议。自公卿以下争之,皆不能得,自是谋杀遂有按问。然旧法,一问不承,后虽犯者自言,皆不得为按问。时欲广其事,虽累问不承,亦为按问,天下皆厌其说。

  予至齐,齐多劫盗,而人知法有按问,则未有盗而非按问者。二人同劫,先问其左,则按问在左;先问其右,则按问在右。故狱之死生,在问之先后,而非盗之情。又有甚者,捕人类多盗之邻里,所欲活者辄先问之,则死生又出于用情。

  予见而叹曰:“惜哉!始议按问者之未究此弊也!”因以语齐守李诚之,诚之亦叹曰:“吾侪异日在朝,当革此弊。”予曰:“虽然遵议则非,而要能活人;吾议则是,而要能杀人。予意亦难改之。”诚之曰:“信然。柰何而可?”予曰:“昔劫盗赃三千而死,今五千而死矣,非有常也。必欲改是,增至七千而死,庶几可耳。”

  后十余年,谪居筠州。筠守许长卿,遵之子也。言其兄弟及诸子仕宦者十余人,而郎官、刺史至数人。予复叹曰:“遵之议妄甚矣,而子孙仕者若是其多也。一能活人,天理固不遗之也哉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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