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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帝元帝诏


  楚孝王嚣疾,成帝诏云:“夫子所痛,‘蔑之,命矣夫’。”东平王不得于太后,元帝诏曰:“诸侯在位不骄,然后富贵离其身,而社稷可保。”皆与今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小异。

  离,附离也,今作“不离于身”,疑为俗儒所增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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