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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韩忠献公文


  维元祐八年,岁次癸酉,十一月初一日乙亥,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、左朝奉郎、定州路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知定州军州事、上轻车都尉赐紫金鱼袋苏轼,谨以清酌庶羞之奠,昭告于魏国忠献公之灵。呜呼!我生虽晚,尚及昔人。

  堂堂魏公,河岳之神。四十馀年,其德日新。钟鼎有尽,竹帛莫陈。惟其大节,蔽以一言。忠以事君,允也上臣。我与弟辙,来自峨岷。公网罗之,若获凤麟。

  契阔艰难,手书见存。勿以大匠,笑彼汗颜。援手拯溺,期我于仁。岂知无用,既老益顽。意广才疏,将归丘园。上未忍弃,畀之中山。公治此邦,没食其民。

  我独何幸,敬践后尘。公惟人杰,而不自贤。堂名阅古,以古律身。况我小生,罕见寡闻。敢不师公,治民与军。虽无以报,不辱其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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