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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王刑部书


  轼今日得于州吏,伏审执事移使湖北。窃以江陵之地,实楚之故国,巴蜀、瓯越、三吴之出入者,皆取道于是,为一都会。其山川之胜,盖历代所尝用武焉。

  其间吴、蜀、魏氏尤悉力争之。宋有天下,王师平高继冲,至于降孟昶,下周保权,又皆出此。其人才之秀,风物之美,有屈、宋、伍、祢之赋咏存焉。建节旄而使者,专有是土。其见倚之重,为吏之乐,岂细也哉。然执事处之,则未足贺。

  诚以执事之材力地望,宜进任于时,不宜任此。或者以谓蛮反,南方用兵,湖北邻也,宜择人抚之,故以属执事。使诚有是议,当出于庙堂,非愚所得知,所不敢臆定。所敢伏思者,人患材不足施,或不得施,岂以位之彼此大小为择哉。于执事之心,当亦若是,肆吾力充吾职而已,岂以位之彼此大小动吾意哉?固执事之所务也。不宣。轼再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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