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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妙亭记


  熙宁四年十一月,高邮孙莘老自广德移守吴兴。其明年二月,作墨妙亭于府第之北,逍遥堂之东,取凡境内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。

  吴兴自东晋为善地,号为山水清远。其民足于鱼稻蒲莲之利,寡求而不争。

  宾客非特有事于其地者不至焉。故凡守郡者,率以风流啸咏投壶饮酒为事。自莘老之至,而岁适大水,上田皆不登,湖人大饥,将相率亡去。莘老大振廪劝分,躬自抚循劳来,出于至诚。富有余者,皆争出谷以佐官,所活至不可胜计。当是时,朝廷方更化立法,使者旁午,以为莘老当日治文书,赴期会,不能复雍容自得如故事。而莘老益喜宾客,赋诗饮酒为乐,又以其余暇,网罗遗逸,得前人赋咏数百篇为《吴兴新集》,其刻书尚存而僵仆断缺于荒陂野草之间者,又皆集于此亭。是岁十二月,余以事至湖,周览叹息,而莘老求文为记。

  或以谓余:凡有物必归于尽,而恃形以为固者,尤不可长。虽金石之坚,俄而变坏,至于功名文章,其传世垂后,犹为差久。今乃以此托于彼,是久存者反求助于速坏。此既昔人之惑,而莘老又将深檐大屋以锢留之,推是意也,其无乃几于不知命也夫。余以为知命者,必尽人事,然后理足而无憾。物之有成必有坏,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,而国之有兴必有亡也。虽知其然,而君子之养身也,凡可以久生而缓死者无不用,其治国也,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无不为,至于不可奈何而后已。此之谓知命。是亭之作否,无足争者,而其理则不可以不辨。故具载其说,而列其名物于左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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