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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内出手诏六条札子


  〈庆历四年〉

  臣伏闻近出手诏,条六事以赐两府大臣,有以见陛下忧勤责任之意。然而天下纪纲隳坏,皆由上下因循。一旦陛下奋然,虽有责成之心,而大臣尚习因循之弊,不能力行改作,以副圣怀。自去年范仲淹、韩琦等特被选擢,陛下寻开天章阁召见,而大臣递互相推,并不建明一事以救天下之弊。洎至内出手诏,范仲淹、富弼等方始各条数事。至今半年有余,或寝而不行,或行而不尽,或虽行而未有明效。今陛下又以六事责之,臣恐两府大臣,依前无以上副忧勤之意,下救当今之急。臣愿陛下不因常例奏事之时,特御便殿,召两府大臣赐坐,先戒以不得推避缄默,后以当今大务问之,须令有所陈述。所问之急,不过三四大事而已。二虏交侵,一也。三路御备之术,何者可以易行而速效,二也。百姓困匮,国用不足,何以使公私俱济,三也。若两府大臣于此三事能其一者,便委其专管,示以责成可也。若其不然,臣恐手诏屡出,圣意虽劳,而大臣相推,终未济事。陛下必欲速救时弊,非专任而切责之不可也。取进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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