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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東奉使奏草卷下


  劄狀十七首〈附牒三首〉

  【乞減放逃戶和糴劄子】

  臣伏見河東百姓科配最重者,額定和糴糧草五百萬石。往時所糴之物,官支價直不虧,百姓盡得茶、絲、見錢。自兵興數年,糧草之價數倍踊貴,而官支價直十分無二三。百姓每於邊上納米一斗,用錢三佰文,而官支價錢三十,內二十折得朽惡下色茶。草價大約類此。遂致百姓貧困逃移,而州縣例不申舉,其本戶二稅,和糴不與開閣,稅則戶長陪納,和糴則村戶均攤。已逃者既破其家,而未逃者科配日重。臣至代州崞縣,累據百姓陳狀,其一村有逃及一半人戶者,尚納全村和糴舊額,均配與見在人。臣兼曾差大理寺丞史譚,檢得嵐州平夷一縣,已逃未檢人戶共四十一戶。諸州似此者甚眾。臣今欲乞下轉運司,差清幹官三兩人,於並、代等十五州軍系有和糴處,檢括已逃人戶。其逐戶下二稅、和糴額定數目,並與倚閣,候招輯得人戶歸業,各令依舊均配。仍許諸縣人戶見均攤著和糴及戶長陪納逃稅者,列狀自陳。所貴重困之民,免此重疊科配。

  【請耕禁地劄子〈慶曆五年二月〉】

  臣昨奉使河東,相度沿邊經久利害。臣竊見河東之患,患在盡禁沿邊之地不許人耕,而私糴北界斛斗,以為邊儲,其大害有四。以臣相度,今若募人耕植禁地,則去四大害,而有四大利。河東地形山險,輦運不通。邊地既禁,則沿邊乏食,每歲仰河東一路稅賦、和糴、入中,和博斛斗支往。沿邊人戶既阻險遠,不能輦運,遂齎金、銀、絹、銅錢等物,就沿邊貴價私糴北界斛斗。北界禁民以粟、馬南入我境,其法至死。今邊民冒禁私相交易,時引爭鬥,輒相斫射,萬一興訟,遂構事端。其引惹之患一也。今吾有地不自耕植,而偷糴鄰界之物以仰給,若敵常歲豐及緩法不察,而米過吾界則尚有可望。萬一虜歲不豐,或其與我有隙,頓嚴邊界禁約,而閉糴不通,則我軍遂至乏食。是我師飢飽系在敵人,其患二也。代州、岢嵐、寧化、火山四州軍,沿邊地既不耕,荒無定主,虜人得以侵占。往時代州陽武寨為蘇直等爭界,訟久不決,卒侵卻二三十里。見今寧化軍天池之側,杜思榮等又來爭侵,經年未決。岢嵐軍爭掘界壕,賴米光浚多方力拒而定。是自空其地,引惹北人歲歲爭界,其害三也。禁膏腴之地不耕,而困民之力以遠輸,其害四也。臣謂禁地若耕,則一二歲間,北界斛斗可以不糴,則邊民無爭糴引惹之害;我軍無飢飽在敵之害;沿邊地有定主,無爭界之害;邊州自有粟,則內地之民無遠輸之害。是謂去四大害,而有四大利。今四州軍地可二三萬頃,若盡耕之,則其利歲可得三五百萬石。伏望聖慈特下兩府商議。如可施行,則召募耕種稅入之法,各有事目,容臣續具條陳。取進止。

  【乞減樂平縣課額劄子】

  臣昨至河東,據平定軍知樂平縣孫直方狀:「為本縣酒稅課利錢,舊額四千一百餘貫,本縣不當驛路,舊有兵士四指揮軍營在縣,自慶曆三年三月內,移起軍營往并州,在縣只有居民百餘戶。人煙既少,客旅不來,酒稅課利,無由趁辦。本軍亦曾申奏,乞行減額,省司下轉運司保明。尋蒙轉運司令將起移軍營後一年比較,重立租額,只及二千八百餘貫,亦曾差遼州知州孟濟定奪。及轉運司保明申省,省司指揮勒本縣收趁課利不得減額。」臣勘會平定軍樂平縣最處孤僻,若無軍營,人戶絕少,實難趁辦課利。見今專副等逐月、逐季、逐年各有比較,決責未嘗虛日,及虛令監官殿降考第。臣今欲乞特降敕旨下轉運司,令自起卻樂平縣軍營後來一年內所收課利,立為租額,與免舊額虛數。所貴專副不至重疊被刑,監官虛負殿罰。取進止。

  【乞放麟州百姓沽酒劄子】

  臣伏見麟州元是百姓沽酒自經事宜,後來轉運司擘畫,官自開沽。臣昨令本州勘會一年,自去年十二月開沽,至今年六月,用米、曲本錢三千五百貫,所收淨利只及一千八百貫。然官私勞費不少,自並、嵐等州造曲,千里般運,又配百姓造酒黃米,遠行輸納。麟州自經賊馬,後來人戶才有三二百家,又榷其沽酒之利,市肆頓無營運,居者各欲逃移。今來麟州既不移廢,則凡事卻須葺理。其沽酒之利,官中所得不多,而勞費甚大。臣今欲乞令百姓依舊開沽。所貴存養一州人戶,漸成生業。今取進止。

  【舉孫直方奏狀】

  右臣伏見平定軍和樂平縣事、著作佐郎孫直方,進士及第,為性明敏,有吏材。臣昨至河東,備見直方治縣事善狀。臣今保舉,堪充大藩通判。兼臣勘會代州通判李舜元,到任已及二年三個月有餘。見今北面事宜,代州最為要地,尤借得人,伏乞就差孫直方充代州通判。如後犯正入己贓,及職事敗闕,並甘同罪。謹具狀奏聞。

  【條列文武官材能劄子】

  臣昨奉敕差往河東,體量得一路官吏才能善惡。其間文武官共二十五人,各有所長,堪備任使,今具姓名,條列如後:

  一、戰將八人,緩急可以使喚。
  如京使孟元,知兵書,疏財,善撫士,然未經戰陣。
  內殿承制郝質,沉厚有勇,善用兵,累經戰陣。
  北作坊使田朏,有勇,累戰有功。
  崇儀副使王吉,臣已有論薦。
  禮賓副使張岊山,河西人,有武勇智謀,善戰。
  百勝寨主折繼長,有勇好戰,曾立功。
  權鎮川堡陳懷順,府州人,有勇好戰。
  麟州兵馬都監田嶼,有勇好戰。

  一、武臣中材幹者四人。
  岢嵐軍使米光濬,已曾薦舉。
  知保德軍劉承嗣。
  建寧寨主陳昭兼,有勇好戰,未曾經行陣。
  岢嵐軍五穀巡檢夏侯合。

  一、通判中五人,可以升陟差使。
  并州通判、秘書丞張日用,通曉民事。
  嵐州通判、殿中丞董沔,清潔,勤於吏事。
  寧化軍通判、大理寺丞武陶,勤幹。
  屯田員外郎、麟州通判孫預,清勤。
  保德軍通判、贊善大夫吳中,廉幹。

  一、知縣令、州縣職官中,材幹可用者十人。
  著作佐郎、知平定軍樂平縣事孫直方。
  代州崞縣令王旭。
  府州簽署判官公事史譚。
  絳州稷山縣令劉處中。
  潞州屯田縣令張曜、縣尉王荀龍。
  大理寺丞、知并州陽曲縣事張景儉。
  知并州大谷縣張伯玉。
  大理寺丞、知榆次縣吳天常。
  岢嵐軍嵐谷縣尉安吉。

  右謹具如前。伏乞聖旨,送中書樞密院紀錄姓名差使。今取進止。

  【舉劉羲叟劄子】

  臣昨奉敕差往河東,伏見澤州進士劉羲叟,有純樸之行,為鄉里所稱,博涉經史,明於治亂。其學通天人禍福之際,可與漢之歆、向、張衡、郎顗之徒為比。致之朝廷,可備顧問。伏乞特賜召試,或不如所舉,臣甘當朝典。今取進士。

  【繳進劉羲叟春秋災異奏狀】

  右臣近曾薦舉澤州進士劉羲叟,學通天人禍福之際,如漢歆、向、張衡、郎顗之比。乞賜召試,升之朝廷,可備顧問。臣今有收得劉羲叟所撰《春秋災異集》一冊,其辭章精博,學識該明,論議有出於古人,文字可行於當世,然止是羲叟所學之一端。其學業通博,詰之不可窮屈。其文字一冊,臣今謹具進呈。伏望聖慈下兩制看詳,如有可採,乞早賜召試。謹具狀奏聞。

  【論代州開壕事宜劄子】

  臣昨到代州,見其城壁甚堅,壕雖三重,而地高無水,惟一面有城中棄水停聚。其壕不足恃以為固,然尚為三重,高下相連,猶可以隔奔突。近年有臣寮擘畫,欲掘出重岸,通為一壕。以臣相度,若壕無水而通為一,則坦為平地,不異無壕。又工料極大,去年大役鄉兵,所開未及三二分。又治險為平,非自固之計。兼工大猝難了當,虛勞人力。欲乞特賜止絕。取進止。

  【舉張旨代王凱劄子】

  臣昨至河東,伏見西京作坊使王凱,見在麟府路勾當軍馬司公事。此一職乃是河外將領,其任非輕。凱雖將家,姿性柔謹,雖聞前後累經戰鬥,而詢訪彼中眾議,皆云得功非實,冒賞最多。見今勾當軍馬一司,雖無大過,而軍民將校,不得其情,眾口紛然,莫能服眾。臣亦累詢其蘊畜,絕無所長,緩急邊防事宜,必不能指揮諸將,奮勇立功。況其在彼,將及二年。伏見河東提點刑獄、職方員外郎張旨,為人有心力膽勇,材幹可稱。先在府州,比第一次圍閉,倉卒之際,應變有謀,至今府人思之不已。兼諳知邊事,曉達軍情。臣今保舉,堪充邊將任使。欲乞特出聖恩,與超換一近上使名,令代王凱,庶幾緩急可捍邊防。如蒙朝廷擢用,後犯正入己贓,及邊事敗誤,臣並甘同罪。今取進止。

  【論不才官吏狀】

  臣昨往河東一路,所見官吏內有全然不任其職,須至替移者,今具姓名如後:

  一、知澤州、度支郎中、直史館鮑亞之,年老昏昧,視聽不明,行步艱澀,本州職事全然不治。昨轉運使劉京至澤州,決遣公人手分六十餘人。兼信縱手分拆諸縣村學,要蓋州學,及斂掠人戶錢一千餘貫,充蓋造州學使用等事件甚多。其人西京廣有家活,而昏病之年貪祿不止。伏乞轉與一致仕官。

  一、知汾州、虞部郎中範尹,年老昏昧,不能檢束子弟,在州販賣,搔擾人民。伏乞特與一致仕官。

  一、憲州通判、國子博士劉與,年及七十,行步艱難,精神昏昧。雖已得替,伏乞特與一致仕官。

  一、平定軍樂平縣監酒借職石貴,本是軍中出職,因捉賊不獲,降充監當。其人不識字,又是獨員。如允臣所奏,乞下樞密院、三班,著為定令。

  右謹具如前,今取進止。

  【乞罷刈白草劄子】

  臣昨至河東,問得去年轉運司擘畫於諸州軍差兵士收刈白草,數目雖多,然其害不淺。臣所過州軍,皆稱白草為患。蓋河東山藎地土平闊處少,高山峻阪,並為人戶耕種。惟荒閒草地去人絕遠,兼又不多,兵士收刈般擔,地里闊遠,工課不辦。其兵士往往逃亡,州縣遂差鄉兵及村民配數般擔。百姓避見遠般辛苦,裹費又多,遂只將稈草送納,非次更成一種科配。其納下真白草者,支與軍人喂馬,不及稈草,又皆不樂。及草場中不耐停留,專副有損爛陪填之患。兼虛占卻雜役兵士,諸處修補城壁諸般工役,處處闕人。不便事多,臣今略舉數事如後:

  一、據遼州狀,分析勘會在州及外縣寨專副楊等下山白草,共四萬七千五百六十四束,內在州每月約支三百一十三束,及外縣寨每月約支一百四十餘束,約得向去八年零七個月支遣。其上件山白草,自去年八月已後至年終,本州及外縣鎮差兵士並散從官、步奏官、承符、手力、諸色公人等入山收刈到,逐旋般運赴場送納,積疊收管。其上件山白草,若經今夏雨水,必是大段損爛,不堪經久存留,委是詣實。

  一、臣昨六月中旬內至保德軍,聞得本處白草差百姓、公人般擔,至今尚未了。疑其白草是去年秋間刈下,積露田野,必須損爛。因採問得村外白草,已並無。其差配著擔草人戶,卻於請白草兵士處旋買納官,每一馱子三百文省。

  一、據岢嵐軍狀,自八月二日起首,至十月三日住止,元差兵士一千三十八人,至放散日逃亡一百三十六人,只有九百餘人入役,收刈到草九萬二千九百餘束。將軍人請受諸般錢物,計七千三百七十二貫文,若比算買草價錢,每束及七十九文省。

  一、平定軍元差宣毅兵士刈草,本軍為兵士辛苦,逃亡及自縊者一月中四五十人,遂放散兵士,差兩縣村民,往往只將稈草送納。忻州亦為刈下無人般擔,配與百姓人戶,亦多將稈草送納。

  右具如前。其諸州軍各稱白草不便,不能一一條列。伏乞特降朝旨,速令止絕。緣臣昨七月初離汾州,見轉運司已抽晉、絳兵士,稱於沿邊刈草。竊恐即今已下手收刈,乞早降指揮放散。況勘會本路一年秋稅和糴等草,共五百餘萬束,慶曆三年一年只支四百餘萬,今年馬軍抽減歸京後,馬數少於去年,其稈草等數必不至闕少。今取進止。

  【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戶差科劄子】

  臣昨見河東人民疲弊,道路怨嗟,蓋自兵革一興,調斂繁重。今兵未能減,用未能節,但當恤其貧困,稍得均平,則民力粗寬,怨嗟可息。往時因為臣寮起請,將天下州縣城郭人戶分為十等差科。當定戶之時,系其官吏能否。有只將堪任差配人戶定為十等者,有將城邑之民不問貧窮孤老盡充十等者,有只將主戶為十等者,有並客戶亦定十等者。州縣大小貧富既各不同,而等第差科之間又由官吏臨時均配,就中僻小州縣,官吏多非其人,是小處貧民,常苦重斂。河東諸州,并州最大,遼州最小,并州客戶不入等第,遼州盡入等第。臣昨至遼州,人戶累有詞狀,遂牒本州。據州狀稱:「檢估得第七等一戶高榮,家業共直十四貫文省,其人賣松明為活。第五等一戶韓嗣,家業二十七貫文。第八等一戶韓秘,家業九貫文。第四等一戶,開餅店為活,日掠房錢六文。」其餘嵐、憲等州,岢嵐、寧化等軍,並系僻小凋殘之處,其十等人戶,內有賣水賣柴及孤老婦人不能自存者,並一例科配。臣勘會慶曆三年一年諸州軍科配,惟並、遼州、火山軍三處,第九、第十兩等人戶免得配率。若并州免得,則他處豈可不免?蓋由官吏臨時均配,是致不均。臣今欲乞特降朝旨下河東路,一概將貧民下戶減放差配。今具畫一如後:

  一、并州最大,在城浮客不入等第。遼州最小,縣郭浮客盡充等第。臣今欲乞將遼州客戶,比類并州,特與放免等第。其岢嵐、保德軍,嵐、忻等州,亦有浮客充等第者。緣彼處浮客,當屯兵之地,經營物力過於主戶,尚堪差配。遼州荒僻,與近邊州郡不同,乞特與放免。

  一、臣體問得河北、陝西二路州縣,科配止於第六、第七等。今河東除並、遼、火山三處外,並差配下及十等。臣今欲相度並、晉、絳、潞、汾、澤等六州,在河東物力比他州富實,其第九、第十兩等人戶,乞與免差配。其餘州軍第八、第九、第十三等人戶,並乞特與放免差配。取進止。

  【乞免蒿頭酒戶課利劄子】

  臣竊見河東買撲酒戶,自兵興數年,不計遠近,並將月納課利支往邊上,折納米粟。近又轉運司擘畫,將課利稍多者四十九處,並已官自開沽。其餘衙前百姓買撲者,皆是利薄之處。其衙前公人差遣重難,百倍往日,而酬獎場務有利處,官已奪之。其見今利薄場務,又更有邊遠折納陪填之費,兌欠課額,破家業,被鞭撲,不堪其苦。其百姓買撲者,自兵興以來,苦於支移輸納,並無人肯承替。有開沽五七年、十年已上者,家業已破,酒務不開,而空納課利,民間謂之蒿頭供輸。臣昨至忻州,據百姓陳明狀稱,元有蓋順天禧四年買撲酒務,至乾興元年身死家破,什保人陳明等蒿頭代納,至今二十五年。臣遂差崞縣令王旭,於忻、代二州一一點檢酒戶見今開沽,及即目正名身死人戶蒿頭代納者。尋據王旭狀列:「一十八戶系正名身死,什保人開沽送納。十二戶系並無人開沽,只是什保及干系公人、里正等陪納,及什保人家破,後來承買什保人產業戶下蒿頭代納。」臣略行勘會,二州已有三十戶,則諸州其數極多。臣今欲乞下轉運司,差官遍詣諸州,點檢應有蒿頭供納者,並與開閣放免。系代保人開沽,並正名買撲見開沽人,並乞特與權免支移邊上三二年。所貴利薄酒戶,稍獲寬舒。況今沿邊糧儲,不至闕少。

  【舉陸詢武劄子】

  臣昨奉使河東,得西頭供奉官、並代州駐泊都監米光浚,西京作坊使、並代州鈐轄王凱,四方館使、並代州鈐轄張亢,內殿承制、並代州都監郝質,供備庫使、並代州都監田フ,崇儀副使、麟府路都監王吉等六狀,各為進士陸詢武有材勇,久在邊上,累曾隨諸將戰鬥,乞朝廷錄用。臣亦曾召詢武詢問。其人曾應進士舉,熟知邊事,通習兵書,善弓馬,有膽勇。伏乞朝廷特賜收錄,與一借奉職或縣尉名目安排,令於邊防或內地多賊縣分展效。如後本人犯入己贓及不如舉狀,臣並甘同罪。今取進士。

  【論舉官未行劄子】

  臣近曾有劄子,奏舉河東路提點刑獄張旨,乞超換一近上使額,替王凱勾當麟府路軍馬公事。兼奏舉平定軍知樂平縣孫直方,堪充代州通判,替李舜元。各未蒙朝廷擢用。臣伏見近日保州兵士作過,與國家生一大患,只為知州、通判非人,不能早察軍情,制於未亂。朝廷以此可為鑒戒。王凱在河外,不得軍民之情,及李舜元不曉邊郡事體。臣所舉張旨、孫直方,並無僥幸,但以臣忝在兩制,奉朝命巡行邊郡,所見官吏能否,合有陳列,兼臣並是同罪保舉。伏望朝廷特加信納,其張旨、孫直方早與升擢移換。

  【相度並縣奏狀】

  右臣近自威勝軍至遼州,體量得遼州州界東西二百五十里,南北一百五十九里,所管戶口主客二千七百餘戶,地里、人戶不及一中下小縣,而分建一州四縣。內榆社縣主客一千七十二戶,其餘遼山縣主客五百六十九戶,平城縣主客六百一十八戶,和順縣主客四百五十九戶,各不及一鎮人煙。及潞州管內八縣,亦有似此地里絕近、人戶全少處,虛立縣名,枉占官吏。每縣曹司弓手、手力、解子之類各近百人外,別有供應本州廳子客司承符、散從及本村里正、戶長、耆長、壯丁、色役,人戶凋零,差役繁重。以臣相度,可以將帶就近,分割並省,庶使減省官吏,寬紓民役。緣臣時暫經過,竊慮不盡民間利害,已密牒知遼州、國子博士蓋平、上黨縣主簿曾阜唐等審細相度可與不可,分並利害。臣今前去所過州縣,除邊防要切縣分外,其餘地裡迫窄,人戶凋零,絕然小縣,有可以分割並省者,並欲隨近選差幹敏之官,密切先行相度可與不可,分割利害。候臣奉使回日,別具條陳敷奏次。

  【相度並縣牒】

  當所體量得潞州八縣內,屯留、黎城、壺關三縣,地居僻遠,戶口調零,全少詞訟盜賊,逐縣虛占令、佐及諸色公人、色役。今欲擘畫將三縣並省,分割入鄰近縣分,可以寬減民役,兼省吏員,須議差官相度利害者。

  81

  右具如前。今欲牒上黨縣曾阜主簿,請詳上項事理,躬親遍往屯留等縣,相度地里遠近、接連疆畔,就近可以分割並省利害,務令人戶穩便。仍具可以分並地里,畫成紙圖,及取索逐縣見在戶口、賦稅、見役諸色公人數目,畫一開坐連申,無致鹵莽者。

  【免晉絳等州人戶遠請蠶鹽牒】

  當所訪聞晉、絳、慈、隰四州百姓,每年所請蠶鹽,並於解池請領。近聞省司指揮,支移往三門鹽倉請領。道路遙遠,竊知百姓多不願往彼般請,須議專行公文者。

  右具如前。今欲牒州,候牒到日,請不移時疾速詳前項事理。如委實省司有此指揮,及百姓情願依舊送納鹽錢,不請三門官鹽,仰立便差人前路曉示百姓,各令逐便,不得勒抑監催,須令前去。免使麥蠶農忙之際,虛勞百姓,遠路艱辛。兼當所已具一面施行奏聞,仍請具已施行公文,疾速入馬遞回報當所,不管遲延住滯者。

  【又一牒】

  當所訪聞晉、絳、慈、隰四州百姓,每年所請蠶鹽,並於解池請領。近聞省司指揮,支移往三門鹽倉請領。道路遙遠,竊知百姓多不願往彼般請,須議專行公文者。

  右具如前。當所雖已牒晉、絳、慈、隰等四州,請詳前項事理。如委實省司有此指揮,及百姓情願依舊送納鹽錢,不請三門官鹽,仰立便差人前路曉示百姓,各令逐便,不得抑勒監催,須令前去。竊慮百姓已到解池及前去未遠,今欲牒解州安邑知縣,請詳前項事理。如是請鹽百姓見在彼處,請就近告示逐人。如依舊送納鹽錢,情願不往三門請鹽者,各令歸本縣。仍希已施行公文,回報當所者。

  【相度銅利牒】

  當所據澤州進士閻、司法參軍萬頤等狀,併為河東鼓鑄鐵錢,盜鑄者不少。竊見絳州、稷山、垣曲縣三處皆有銅礦,欲乞遍往有銅礦處密切詢訪,採取烹煉,鼓鑄錢幣者。當所檢尋古跡,翼城縣有唐錢坊一,在縣東十五里翔皋山下。又有唐王城冶,在縣北平城三十六里。又有曹公冶,在縣東南七十五里。又有廢銅窟,在縣西三十里。稷山縣甘祚鄉有銅冶村。絳縣有唐古銅冶,在縣南五十里含山谷內。垣曲縣有錢坊,在縣西北九十二里程子村銅源監內。自唐以來,絳州舊曾鼓鑄銅錢爐冶,古跡見在,其廢已久。山澤銅礦,產育必多。兼訪知絳州人戶,多私採鑄,貨賣銅器。近年錢幣闕乏以來,亦曾有人獻言,乞尋銅礦烹鑄。前後差官尋訪,多是不曉事體,張皇驚擾,私鑄之家避犯禁之罪,不肯指引採取。又礦銅側近民居,懼見官中興置爐冶,各相蔽固,並稱無銅,所差官員又不盡心多方求訪,遂使銅寶不能興發。須議專委通乾之官,密切求訪者。

  右具如前。欲牒絳州管界巡檢孫借職,仰細詳前項事理,只作界內巡警名目,遍至四縣,多設方略。先且誘賺得民間私賣銅器一兩件,然後詢求出礦之家,及細問烹煉之法,須使奸民不能隱蔽。或須要私鑄之人指引烹煉,即設權宜,許其免罪,或別加酬獎,務要求出銅寶,不為民間藏閉。候見次第,密具公文回申,無至張皇誤事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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