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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寄伯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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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九日辰刻) 顷接伊藤十八日午正复电,李中堂阁下,台湾业经按照马关条约交接清楚,闻之实深欣悦。林董将来赴任办公,承贵大臣允许遇事帮助,曷胜感谢!如此帮助,于两国邦交必深为有益。现当此时,应以重结邦交为第一要义。日皇特简林董委之以此重任,故宜径赴北京,愈速愈妙。林董赴京,并到任一切事宜,仍求贵大臣赐予帮助为荷。其按照马关条约应议事宜,现在林董尚无此等权柄,因当其起程之时,中国政府所有主见,日本政府未及周知。至林董到任之后,再由日本政府予以权柄,以便与贵大臣暨王大臣会议一切,原无不可云。鸿查伊前电声明赴任照常例须到任后乃能办公议事,现虽遵旨款留,势难坚阻。闻林董两日后可到,俟晤商再陈。请先代奏,除电署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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