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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鸿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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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文忠公选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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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台湾邵抚
(光绪二十年八月二十九日酉刻)
沁电悉,扣留查舱既合公法,亦有情理,税司、领事均以为然,即可主持认真查办。若待署复,必转询代使,转电欧使,欧阴袒日,近英、日合谋拒俄,必不肯得罪日人。我得复失,诚贻笑柄,应将在船英人交税司另行安置。如查舱中军火甚多,善遣英人,扣留船只,如军火甚少,应遵旨放行,不过筹贴住日费用,望妥筹酌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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