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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论奖案并划抵拨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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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日) 宜道来津,奉钧谕以此次海军保案、在署办事章程等,不得与外间营局各员共列保奖,仰见殿下体念将士勤苦,洞烛靡遗,凡在戎行,闻之感奋。惟海军经办各事,钧署为总汇之区,各章京等综理文牍,收发饷需,勤慎趋公,不无劳勚足录。查奏定海军章程内载,三年校阅之期,海军衙门办事人员,三年中实系异常出力,有功效可见者,准分别保奖,是该员等应得奖叙,原合例章,且枢、译两署,并有例保之期,海署人员尤为清苦。若独不得列保,稍觉向隅,拟请由钧署照章择尤酌保,以昭平允。 至北洋各员弁,前奉谕旨,饬由敝处择尤保奖,当即转行各营局,一体开送。惟分布多处,时阅数年,应保人数较多,再由鸿章认真核减,未免稍稽时日,约计重阳后可以具奏。届时备牍咨达台端。 再,接造京东铁路,现已购地兴工。此后造路、造桥,购料、运脚,种种需用正繁,亟须现银接济,各省协款解津者,现不足二十万,其未奉文之先,业已解交海署者,亦不及二十万。此外,湖南、广东、四川、湖北、江西、江宁六省,均未报解。江苏、台湾两省各欠解二万五千两。山东欠解三万五千两。封河不过两月,号商汇兑逾迟,可胜焦虑。现在欠解各省,除由敝处咨催,仍照案情由钧署专文分催,较为得劲。其已解署之河南、山西、浙江三省银各五万两,江苏一半银二万五千两,共十七万五千两,应请即由直隶海防捐项下就近分次划拨,藉省领解之烦。一俟奉到大咨,即当遵办。至部款百二十万,设或各省催款,不能应急,容再电请商拨,统祈大力主持是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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