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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寄烟台盛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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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光绪十四年八月初八日亥刻) 马电覆,奉歌电台船暂由局代理数月,试看盈亏之谕。台船分恐怡太斗,合恐占局分数,论事应先商怡太。今事定与商,逆施殊棘手。忠奉严谕往商,力为其难。太奋斗,怡附之,局如缴全价,售两船,则核吨位,定次数代理,背约不准。忠答以此系台帅船,非商船比。彼云三家约争利,不争名。英国家亦难强我。与辩数日,似可转圜。适蔚霞持报盛道,论台船实非商船节略,转以相示。怡太重以钧命,始免允局暂行代理若干次,不入局分数。如是为局谋、为台谋,即为盛谋,忠自谓已尽心,第不知从此口舌可免否?乞转电云。即电台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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