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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侯致译署


  (光绪十一年正月三十日戌刻到)

  法户部司员利哥丹昨来问和局,泽属马答:近未奉旨,未接署电,不敢擅谈。傥法不索费、不据台北,只商越事,于前约稿八条之中,泽可发电请示。顷利函称,茹言利如有议事之权,可起商量。其诚伪不可知。傥茹派人来商,泽可与商否?乞速示。利谈次谓,法已得谅山,界务难商。日意格云,孤拔将北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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