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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二五


  余两三岁时,尝见四五小儿彩衣金钏,随余嬉戏,皆呼余为弟,意似甚相爱,稍长时乃皆不见。后以告先姚安公,公沉思久之,爽然曰:“汝前母恨无子,每令尼媪以彩丝系神庙泥孩,归置于卧内,各命以乳名,日饲果饵,与哺子无异。殁后,吾命人瘗楼后空院中,必是物也。”

  恐后来为妖,拟掘出之,然岁久已迷其处矣。前母即张太夫人姊。一岁忌辰,家祭后,张太夫人昼寝,梦前母以手推之,曰:“三妹太不经事!利刃岂可付儿戏?”

  愕然惊醒,则余方坐身旁,掣姚安公革带佩刀出鞘矣。始知魂归受祭,确有其事,古人所以事死如生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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