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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献县周氏仆周虎,为狐所媚,二十余年如伉俪,尝语仆曰:“吾炼形已四百余年,过去生中,于汝有业缘当补。一日不满,即一日不得生天。缘尽,吾当去耳。”

  一日,冁然自喜,又泫然自悲,语虎曰:“月之十九日,吾缘尽当别,已为君相一妇,可聘定之。”

  因出白金付虎,俾备礼。自是狎昵嬿婉,逾于平日,恒形影不离。至十五日,忽晨起告别,虎怪其先期,狐泣曰:“业缘一日不可减,亦一日不可增。惟迟早则随所遇耳。吾留此三日缘,为再一相会地也。”

  越数年,果再至,欢洽三日而后去。临行呜咽曰:“从此终天诀矣。”

  陈德音先生曰:“此狐善留其有余,惜福者当如是。”

  刘季箴则曰:“三日后终须一别,何必暂留?此狐炼形四百年,尚未到悬崖撒手地位,临事者不当如是。”

  余谓二公之言,各明一义,各有当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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