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阁网 > 黄庭坚 > 黄庭坚诗集6 | 上页 下页
按田


  (熙宁四年叶县作。)(1071年)

  余与晁端国斯道,奉檄按马鞍山东港淃河稻田陂。官丁误引道左次。水泽山深,径危泥潦,坚冰长干挟马,仅可以度。行五十里,遂不容马。步沮洳,虎迹新往来,乌鸟丛噪荆榛,尽日出入,乃至河上。集近山之农,告以献利者,皆以为濒水为舍居,旁治新田,果蓏有畦,桑枣成行。自山之东西,皆不可为陂。淃河原出四头山,支分为三,其一尽南出,少折而东入舞阳。其一稍西流,又折而北入石塘河。其一淃河也,出山而东流,卒与二水合而入汝河。汝河,今漕河也。吾二人既临河,具知献利者之状,而余独有感焉!顷岁肉食者以羌胡为忧,师老西鄙,而士大夫知与不知,争道孙吴覆军杀将,开虏之轻量中国心,而富贵者今日比肩。近者朝言多在民事,欲化西北之麦陇,皆为东南之稻田。良吏攘臂起,郡有召信臣,县有史起矣。夫土性者,自先王所不能齐,而一切不问薅夫。故苗灌为新田,茫茫水陂,丘垄平尽,其君子威以法刑,其小人毒以鞭朴。有举斯有功,有功斯有赏。作者之议曰,前日吏持印相授,以偷眼前,而厚利弃于苍烟野草之间,是岂不可笑!以余观之,恐是非特未定也。观朝廷之意,初不责必成,奉承者要必有功,遂失之耳!语曰:事传三人,辄失其真。诗曰:“周爰咨谋”,盖使指也。今也,咨谋者不惨怛,以告者未忠信欤!夫听言之道,必以事观之,夺民之故习,而强以所未尝,其利安在?兴利者受实赏,力田者受实弊;郡县行空文,朝廷收虚名。名为利民,其实害之。议者谓之有意于民乎?吾不知也。以为有功于民乎?今既若是矣。予既有是言,斯道屡叹而已。是日所至已远,不能归,遂宿水滨民家。北风黄草,破屋见星月。与晁五引酒相酌,忽然已醉,不知跋涉之劳也。缀以诗,强斯道和之。

  河水积峥嵘,山雪晴索寞。
  幽斋怯寒威,况复出城郭。
  马为猬毛缩,人叹狐裘薄。
  淤泥虎迹交,丛社乌声乐。
  桥经野烧断,崖值天风落。
  泄云迷鸿濛,戴石瘦荦峃(原注:音壳。)
  攀缘若登天,扶服如入橐。
  穷幽至河麋,落日更槃礴。
  新民数十家,飘寓初栖托。
  壮产无惰农,荒榛尽开凿。
  临流遣官丁,悉使呼老弱。
  恩言谕官意,鄣水陂可作。
  春秧百顷毬,秋报千仓穫。
  掉头笑应侬,吾麦自不恶。
  麦苗不为稻,诚恐非民瘼。
  不知肉食者,何必苦改作。
  我行疲鞍马,且用休羁络。
  艰难相顾叹,共道折腰错。
  势穷不得已,来自取束缚。
  月明夜萧萧,解衣宽带索。
  卧看云行天,北斗挂屋角。
  析薪爨酒鼎,兴至且相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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