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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少尹裴君墓志铭


  公讳复,字茂绍,河东人。曾大父元简,大理正。大父旷,御史中丞京畿采访使。父虬,以有气略敢谏诤为谏议大夫,引正大疑,有宠代宗朝,屡辞官不肯拜,卒赠工部尚书。

  公举贤良,拜同官尉。仆射南阳公开府徐州,召公主书记,三迁至侍御史,入朝历殿中侍御史,累迁至刑部郎中。疾病,改河南少尹,舆至官,若干日卒,实元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,享年五十。夫人博陵崔氏,少府监颋之女。男三人:憬、质皆既冠,其季始六岁,曰充郎。卜葬,得公卒之四月壬寅,遂以其日葬东都芒山之阴杜翟村。

  公幼有文,年十四,上《时雨诗》,代宗以为能,将召入为翰林学士,尚书公请免曰:“愿使卒学。”丁后母丧,上使临吊,又诏尚书公曰:“父忠而子果孝,吾加赐以厉天下。”终丧,必且以为翰林。其在徐州府,能勤而有劳;在朝,以恭俭守其职。居丧必有闻,待请弟友以善教,馆嫠妹,畜孤甥,能别而有恩。历十一官而无宅于都,无田于野,无遗资以为葬。斯其可铭也已。铭曰:

  裴为显姓,入唐尤盛。
  支分族离,各为大家。
  惟公之系,德隆位细。
  曰子曰孙,厥声世继。
  晋阳之色,愉愉翼翼。
  无外无私,幼壮若一。
  何寿之不遐,而禄之不多。
  谓必有后,其又信然耶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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