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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令张君墓志铭


  君讳署,字某,河间人。大父利贞,有名玄宗世。为御史中丞,举弹无所避,由是出为陈留守,领河南道采访处置使,数岁卒官。皇考讳郇,以儒学进,官至侍御史。

  君方质有气,形貌魁硕,长于文词。以进士举博学宏词,为校书郎。自京兆武功尉拜监察御史。为幸臣所谗,与同辈韩愈、李方叔三人俱为县令南方。三年,逢恩俱自徙掾江陵。半岁,邕管奏君为判官,改殿中侍御史,不行,拜京兆府司录,诸曹白事,不敢平面视;共食公堂,抑首促促就哺歠,揖起趋去,无敢阑语。县令丞尉畏如严京兆,事以办治。京兆改凤翔尹,以节镇京西,请与君俱,改礼部员外郎,为观察使判官。帅他迁,君不乐久去京师,谢归,用前能拜三原令。

  岁余,迁尚书刑部员外郎。守法争谏,棘棘不阿。改虔州刺史。民俗相朋党,不诉杀牛,牛以大耗;又多捕生鸟爵鱼鳖,可食与不可食相买卖,时节脱放,期为福祥。君视事,一皆禁督立绝。使通经吏与诸生之旁大郡,学乡饮酒丧婚礼,张施讲说,民吏观听从化,大喜。度支符州,折户租,岁征绵六千屯,比郡承命惶怖,立期日,惟恐不及事被罪。君独疏言:“治迫岭下,民不识蚕桑。”

  月余,免符下,民相扶携,守州门叫让为贺。改澧州刺史。民税出杂产物与钱,尚书有经数;观察使牒州征民钱倍经。君曰:“刺史可为法,不可贪官害民。”留噤不肯从,竟以代罢。观察使使剧吏案簿书十日,不得毫毛罪。改河南令,而河南尹平生所不好者,君年且老,当日日拜走仰望阶下,不得已就官。数月,大不适,即以病辞免。

  公卿欲其一至京师,君以再不得意于守令,恨曰:“义不可更辱,又奚为于京师间?”竟闭门死,年六十。君娶河东柳氏女。二子:升奴、胡师。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所。其兄将作少监昔请铭于右庶子韩愈。愈前与君为御史,被谗,俱为县令南方者也,最为知君。铭曰:

  谁之不如,而不公卿。
  奚养之违,以不久生。
  惟其颃颃,以世厥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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