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谱例论


  世之为谱学者,称欧阳氏、苏氏。予考二家之书,小异而大同。盖其法使族人各为谱,而各详其宗。夫人各详其宗,则谱大备,而可以至于无穷。此其善也。而苏氏又曰:“古者惟天子之子与始为大夫者,而后可以为大宗,其余则否。独小宗之法,犹可施于天下,故为族谱,皆从小宗,而虚其大宗之法。”而予之为说异于是。

  夫古者有大宗而后有小宗,如木之有本而后有枝叶。继祢者、继祖者、继曾祖者、继高祖者,世世变也,而为大宗者不变。是以祖迁于上,宗易于下,而不至于散者,大宗以维之也。故曰:“大宗以收族也。”苟大宗废,则小宗之法,亦无所恃以能独施于天下。

  予又以为谱者,载其族之世次、名讳而已。其所不可知者,无如之何;其所可知者,无不载也。夫使世次、名讳之既详,则不必县定以为宗法,而宗法存焉耳。故欧阳氏、苏氏以有法治无法,吾以无法寓有法,是吾谱之所以异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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