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阁网 > 曹叡 > 曹叡文集 | 上页 下页
陈国相为国王制服


  (诏案:陈王薨于太和六年)

  若正名实,司空议是也。且谓之国相,而不称臣制服,则亦多名实有错。若去相之号,除国之名,则伤亲亲之恩也。宜释轻从重,以彰优崇之大义也。

  〈《通典》八十八〉


虚阁网(Xuges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