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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九


  得甲与乙爵位同,甲以齿长,请居乙上,乙以皇宗,不伏在甲下,有司不能断。

  庠序辨仪,则先长长,朝廷列位,必尚亲亲。惟彼周行,是名同位,德非心竞,礼失肩随。甲以桑榆年高,何以卑我,乙以葛藟族贵,奚独后予。各兴争长之辞,遂昧常尊之位。然《礼经》尚齿,且王室贵亲,晋郑同侪,信高卑之或等,滕薛异姓,谅先后之可知。难遵少长之伦,宜守亲疏之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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