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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武帝永明七年


  齐武帝永明七年(公元489年)

  春正月辛亥,上祀南郊,大赦。

  魏主祀南郊,始备大驾。

  壬戌,临川献王映卒。

  初,上为镇西长史,主簿王晏以倾谄为上所亲,自是常在上府。上为太子,晏为中庶子。上之得罪于太祖也,晏称疾自疏。及即位,为丹阳尹,意任如旧,朝夕进见,议论朝事;自豫章王嶷及王俭皆降意接之。二月壬寅,出为江州刺史;晏不愿外出,复留为吏部尚书。三月甲寅,立皇子子岳为临贺王,子峻为广汉王,子琳为宣城王,子珉为义安王。

  夏四月丁丑,魏主诏曰:“升楼散物以赍百姓,至使人马腾践,多有伤毁;今可断之,以本所费之物,赐老疾贫独者。”

  丁亥,魏主如灵泉池,遂如方山;己丑,还宫。

  上优礼南昌文宪公王俭,诏三日一还朝,尚书令史出外谘事。上犹以往来烦数,复诏俭还尚书下省,月听十日出外。俭固求解选。诏改中书监,参掌选事。

  五月乙巳,俭卒。王晏既领选,权行台阁,与俭颇不平。礼官欲依王导,谥俭为文献。晏启上曰:“导乃得此谥;但宋氏以来,不加异姓。”出,谓亲人曰:“‘平头宪’事已行矣。”

  徐湛之之死也,其孙孝嗣在孕得免。八岁,袭爵枝江县公,尚宋康乐公主。及上即位,孝嗣为御史中丞,风仪端简。王俭谓人曰:“徐孝嗣将来必为宰相。”上尝问俭:“谁可继卿者?”俭曰:“臣东都之日,其在徐孝嗣乎!”俭卒,孝嗣时为吴兴太守,征为五兵尚书。

  庚戌,魏主祭方泽。

  上欲用领军王奂为尚书令,以问王晏。晏与奂不相能,对曰:“柳世隆有勋望,恐不宜在奂后。”甲子,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尚书令,王奂为左仆射。

  六月丁亥,上如琅邪城。

  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,长安镇都大将、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,皆坐脏当死。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,引见王公,太后令曰:“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邪?当灭亲以明法邪?”群臣皆言:“二王,景穆皇帝之子,宜蒙矜恕。”太后不应。魏主乃下诏,称:“二王所犯难恕,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;且南安王事母孝谨,闻于中外,并特免死,削夺官爵,禁锢终身。”初,魏朝闻桢贪暴,遣中散闾文祖诣长安察之,文祖受桢赂,为之隐;事觉,文祖亦抵罪。冯太后谓群臣曰:“文祖前自谓廉,今竟犯法。以此言之,人心信不可知!”魏主曰:“古有待放之臣。卿等自审不胜贪心者,听辞位归第。”宰官、中散慕容契进曰:“小人之心无常,而帝王之法有常;以无常之心奉有常之法,非所克堪,乞从退黜。”魏主曰:“契知心不可常,则知贪之可恶矣,何必求退!”迁宰官令。契,白曜之弟子也。

  秋七月丙寅,魏主如灵泉池。

  魏主使群臣议,“久与齐绝,今欲通使,何如?”尚书游明根曰:“朝廷不遣使者,又筑醴阳深入彼境,皆直在萧赜。不复追使,不亦可乎!”魏主从之。八月乙亥,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。

  九月,魏出宫人以赐北镇人贫无妻者。

  冬十一月己未,魏安丰匡王猛卒。

  十二月丙子,魏河东王苟颓卒。

  平南参军颜幼明等聘于魏。

  魏以尚书令尉元为司徒,左仆射穆亮为司空。

  豫章王嶷自以地位隆重,深怀退素,是岁,启求还第;上令其世子子廉代镇东府。

  太子詹事张绪领扬州中正,长沙王晃属用吴兴闻人邕为州议曹,绪不许。晃使书佐固请,绪正色曰:“此是身家州乡,殿下何得见逼!”

  侍中江斅为都官尚书。中书舍人纪僧真得幸于上,容表有士风,请于上曰:“臣出自本县武吏,邀逢圣时,阶荣至此;为儿昏得荀昭光女,即时无复所须,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。”上曰:“此由江斅、谢瀹,我不得措意,可自诣之。”僧真承旨诣斅,登榻坐定,斅顾命左右曰:“移吾床远客!”僧真丧气而退,告上曰:“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!”斅,湛之孙;瀹,朏之弟也。

  柔然别帅叱吕勤帅众降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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