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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宣帝本始四年


  汉宣帝本始四年(公元前70年)

  春三月乙卯,立霍光女为皇后,赦天下。初,许后起微贱,登至尊日浅,从官车服甚节俭。及霍后立,舆驾、侍从益盛,赏赐官属以千万计,与许后时县绝矣。

  夏四月壬寅,郡国四十九同日地震,或山崩,坏城郭、室屋,杀六千馀人。北海、琅邪坏祖宗庙。诏丞相、御史与列侯、中二千石傅问经学之士,有以应变,毋有所讳。令三辅、太常、内郡国贤举良方正各一人。大赦天下。上素服,避正殿五日。释夏侯胜、黄霸,以胜为谏大夫、给事中,霸为扬州刺史。

  胜为人,质朴守正,简易无威仪,或时谓上为君,误相字于前;上亦以是亲信之。尝见,出道上语,上闻而让胜,胜曰:“陛下所言善,臣故扬之。尧言布于天下,至今见诵。臣以为可传,故传耳。”朝廷每有大议,上知胜素直,谓曰:“先生建正言,无惩前事!”胜复为长信少府,后迁太子太傅。年九十卒,太后赐钱二百万,为胜素服五日,以报师傅之恩。儒者以为荣。

  五月,凤皇集北海安丘、淳于。

  广川王去坐杀其师及姬妾十馀人,或销铅锡灌口中,或支解,并毒药煮之,令糜尽,废徙上庸;自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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