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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忠义6


  贞观八年,先是桂州都督李弘节以清慎闻,及身殁后,其家卖珠。太宗闻之,乃宣於朝曰:“此人生平,宰相皆言其清,今日既然,所举者岂得无罪?必当深理之,不可舍也。”

  侍中魏徵承间言曰:“陛下生平言此人浊,未见受财之所,今闻其卖珠,将罪举者,臣不知所谓。自圣朝以来,为国尽忠,清贞慎守,终始不渝,屈突通、张道源而已。通子三人来选,有一匹羸马,道源儿子不能存立,未见一言及之。今弘节为国立功,前后大蒙赏赉,居官殁后,不言贪残,妻子卖珠,未为有罪。审其清者,无所存问,疑其浊者,旁责举人,虽云疾恶不疑,是亦好善不笃。臣窃思度,未见其可,恐有识闻之,必生枉议。”

  太宗抚掌曰:“造次不思,遂闻此语,方知谈不容易。并勿问之。其屈突通、张道源儿子,宜各与一官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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