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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正传


  刘正,字清卿,清州人也。年十五,知读书,习吏事,初辟制国用使司令史,迁尚书户部令史。

  至元八年,罢诸路转运司,立局考核逋欠,正掌其事。大都运司负课银五百四十七锭,逮系倪运使等四人征之,视本路岁入簿籍,实无所负,辞久不决。正察其冤,遍阅吏牍,得至元五年李介甫关领课银文契七纸,适合其数,验其字画,皆司库辛德柔所书也。辛贫窘,时已富实,交结权贵,莫敢谁何。正廉得其实,始白尚书捕鞫之,悉得课银。辛既伏辜,而四人得释,正由是知名。转枢密院令史,辟掾中书。

  十四年,分省上都,会诸王昔里吉叛,至居庸关,守者告前有警急,使姑退,正曰:“职当进而弗往,后至者益怯矣。”驰出关,至上都。边将请黄白金符充战赏,主者告乏,中书檄工部造给之,后帝以为欺罔,欲诘治。正曰:“军赏贵速,先造符印而后禀命,岂不可乎!”帝释之。

  十五年,擢左司都事。时阿合马当国,与江淮行省阿里伯、崔斌有隙,诬以盗官粮四十万,命刑部尚书李子忠与正驰驿往按其事,狱弗具。阿合马复遣北京行省参知政事张澍第四人杂治之,竟置二人于死,正乃移疾还家。

  十八年,征为左司员外郎。

  十九年春,阿合马并中书左右司为一,遂为左右司员外郎。三月,阿合马败,火鲁霍孙为右丞相,复为左司员外郎,谒告归。九月,中书传旨捕正,与参政咱喜鲁丁等偕至帝前,问曰:“汝等皆党于阿合马,能无罪乎?”正曰:“臣未尝阿附,惟法是从耳。”会日暮,车驾还内,俱械系于阙东隙地。逾数日,奸党多伏诛,复械系正于拱卫司,火鲁霍孙曰:“上尝谓刘正衣白衣行炭穴十年,可谓廉洁者。”乃免归。

  二十年春,枢密院奏为经历,升参议枢密院事。

  二十五年,桑哥既立尚书省,擢为户部侍郎,升户部尚书。尝举核河间盐运官亏课事,几陷于罪,乃移疾归。

  二十八年,桑哥败,完泽为丞相,复擢为户部尚书,升参议。尚书省罢,仍参议中书省事。湖南马宣慰庶子,因争荫不得,诬告其兄匿亡宋官金。正知其诬,罪之,仍官其兄。济南张同知子求为两淮运使,正知其不称,弗与。张遂作飞语构其事,帝召正诘之曰:“匿金事在右司,争荫事在左司,参议乃幕长,寝右而举左,宁无私乎?”正辨折明,事遂释。

  三十年,御史台奏为侍御史,中书省奏为吏部尚书,已而复留为侍御史,迁江南行御史台中丞。

  大德元年,改同佥枢密院事,寻出为云南行中书省左丞。右丞忙兀突鲁迷失请征缅,正以为不可,俄俱被征,又极言其不可,不从,师果无功。云南民岁输金银,近中庆城邑户口,则诡称逃亡,甸寨远者,季秋则遣官领兵往征,人马刍粮,往返之费,岁以万计;所差官必重赂省臣,乃得遣,征收金银之数,必十加二,而拆阅之数又如之;其送迎馈赆,亦如纳官之数,所遣者又以铜杂银中纳官。正首疏其弊,给官秤,俾土官身诣官输纳,其弊始革。始至官,储𧴩二百七十万索、白银百锭,比四年,得𧴩一千七十万索、金百锭、银三千锭。

  七年秋,还清州。

  八年六月,以左丞行省江西。冬十月,改江浙。

  武宗即位,召为中书左丞,升右丞。二年,立尚书省,恳辞还家。仁宗即位,召诸老臣入议国事,正诣阙言八事:一曰守成宪,二曰重省台,三曰辨邪正,四曰贵名爵,五曰正官符,六曰开言路,七曰慎赏罚,八曰节财用。会行赦改元,集议行之。仁宗初政,风动天下,正与诸老臣陈赞之力居多。累乞致仕不许,拜荣禄大夫、平章政事、议中书省事。时议经理河南、淮、浙、江西民田,增茶盐课额,正极言不可,弗从。岁大旱,野无麦谷,种不入土。台臣言,燮理非其人,奸邪蒙蔽,民多冤滞,感伤和气所致。有旨会议。平章李孟曰:“燮理之责,儒臣独孟一人,请避贤路。”平章忽都不丁曰:“台臣不能明察奸邪,臧否时政,可还诘之。”正言:“台省一家,当同心献替,择善而行,岂容分异耶!”孟摇首,竟如忽都不丁言。右丞相帖木迭儿传旨:廉访司权太重,故按事失实,自今不许专决六品以下官。平章忽都不丁、李孟将议行之,正言:“但当择人,法不可易也。”事遂寝。

  延祐六年卒,后赠宣力赞治功臣、光禄大夫、司徒、柱国、赵国公,谥忠宣。

  子秉德,官秘书监丞,历兵、工二部侍郎,出为安庆路总管;秉仁,以荫为中书架阁管勾,累官工部尚书,致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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