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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传记吴地传(3)


  曲阿,故为云阳县。

  毗陵,故为延陵,吴季子所居。

  毗陵县南城,故古淹君地也。东南大冢,淹君子女冢也。去县十八里。吴所葬。

  毗陵上湖中冢者,延陵季子冢也,去县七十里。上湖通上洲。季子冢古名延陵墟。

  蒸山南面夏驾大冢者,越王不审名冢,去县三十五里。

  秦余杭山者,越王栖吴夫差山也,去县五十里。山有湖水,近太湖。

  夫差冢,在犹亭西卑犹位。越王候干戈人一累土以葬之。近太湖七里。

  三台者,太宰嚭、逢同妻子死所在也,去县十七里。

  太湖,周三万六千顷。其千顷,乌程也。去县五十里。

  无锡湖,周万五千顷。其一千三顷,毗陵上湖也。去县五十里。一名射贵湖。

  尸湖,周二千二百顷,去县百七十里。

  小湖,周千三百二十顷,去县百里。

  耆湖,周六万五千顷,去县百二十里。

  乘湖,周五百顷,去县五里。

  犹湖,周三百二十顷,去县十七里。

  语昭湖,周二百八十顷,去县五十里。

  作湖,周百八十顷,聚鱼多物,去县五十五里。

  昆湖,周七十六顷一亩,去县一百七十五里。一名隐湖。

  湖王湖,当问之。

  丹湖,当问之。

  吴古故祠江汉于棠浦东,江南为方墙,以利朝夕水。古太伯君吴,到阖庐时绝。

  胥女南小蜀山,春申君客卫公子冢也,去县三十五里。

  白石山,故为胥女山,春申君初封吴,过,更名为白石。去县四十里。

  今太守舍者,春申君所造,后殿屋以为桃夏宫。

  今宫者,春申君子假君宫也。前殿屋盖地东西十七丈五尺,南北十五丈七尺。堂高四丈,十霤高丈八尺。殿屋盖地东西十五丈,南北十丈二尺七寸。户霤高丈二尺。库东乡屋南北四十丈八尺,上下户各二。南乡屋东西六十四丈四尺,上户四,下户三。西乡屋南北四十二丈九尺,上户三,下户二。凡百四十九丈一尺。檐高五丈二尺。霤高二丈九尺。周一里二百四十一步。春申君所造。

  吴两仓,春申君所造。西仓名曰均输,东仓周一里八步。后烧。更始五年,太守李君治东仓为属县屋,不成。

  吴市者,春申君所造,阙两城以为市。在湖里。

  吴诸里大闬,春申君所造。

  吴狱庭,周三里,春申君时造。

  土山者,春申君时治以为贵人冢次,去县十六里。

  楚门,春申君所造。楚人从之,故为楚门。

  路丘大冢,春申君客冢。不立,以道终之。去县十里。

  春申君,楚考烈王相也。烈王死,幽王立,封春申君于吴。三年,幽王征春申为楚令尹,春申君自使其子为假君治吴。十一年,幽王征假君与春申君,并杀之。二君治吴凡十四年。后十六年,秦始皇并楚,百越叛去,更名大越为山阴也。春申君姓黄,名歇。

  巫门外罘罳者,春申君去吴,假君所思处也。去县二十三里。

  寿春东凫陵亢者,古诸侯王所葬也。楚威王与越王无疆并。威王后烈王,子幽王,后怀王也。怀王子顷襄王也,秦始皇灭之。秦始皇造道陵南,可通陵道,到由拳塞,同起马塘,湛以为陂,治陵水道到钱唐,越地,通浙江。秦始皇发会稽适戍卒,治通陵高以南陵道,县相属。

  秦始皇帝三十七年,坏诸侯郡县城。

  太守府大殿者,秦始皇刻石所起也。到更始元年,太守许时烧。六年十二月乙卯凿官池,东西十五丈七尺,南北三十丈。

  汉高帝封有功,刘贾为荆王,并有吴。贾筑吴市西城,名曰定错城,属小城,北到平门,丁将军筑治之。十一年,淮南王反,杀刘贾。后十年,高皇帝更封兄子濞为吴王,治广陵,并有吴。立二十一年,东渡之吴,十日还去。立四十二年,反。西到陈留县,还奔丹阳,从东欧。越王弟夷乌将军杀濞。东欧王为彭泽王,夷乌将军今为平都王。濞父字为仲。

  匠门外信士里东广平地者,吴王濞时宗庙也。太公、高祖在西,孝文在东。去县五里。永光四年,孝元帝时,贡大夫请罢之。

  桑里东今舍西者,故吴所畜牛、羊、豕、鸡也,名为牛宫。今以为园。

  汉文帝前九年,会稽并故鄣郡。太守治故鄣,都尉治山阴。前十六年,太守治吴郡,都尉治钱唐。

  汉孝景帝五年五月,会稽属汉。属汉者,始并事也。汉孝武帝元封元年,阳都侯归义,置由钟。由钟初立,去县五十里。

  汉孝武元封二年,故鄣以为丹阳郡。

  天汉五年四月,钱唐浙江岑石不见,到七年,岑石复见。

  越王句践徙琅邪,凡二百四十年,楚考烈王并越于琅邪。后四十余年,秦并楚。复四十年,汉并秦。到今二百四十二年。句践徙琅邪到建武二十八年,凡五百六十七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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