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熙宁四年三月(1)


  三月丙戌朔,上批:“闻太原府有乡村妇人数千,叫号入府门,纳农器,未知虚实。其调发荒堆夫速放散。令河东缘边安抚司体问其事。”安抚司言,无之。

  又诏陕西转运使修啰兀城等堡寨,其见科买物并权罢。

  丁亥,判大名府韩琦言:“怀州灾伤最甚,自春下户阙食。近申转运司贷以米粟,已下诸县支给,而提举常平仓司指挥罢给,止令转运司以省仓米赈贷。”上批:“方今河北有灾伤甚处,省仓岁计有限,必不能多赈给,常平、广惠仓斛斗须相兼支借。令河北转运、提点刑狱、提举司觉察,州县无得阻抑,人户不尽支散,致逃移失所。”

  夔州路转运司孙构、张诜言:“杜安行等奏讨平夷贼,斥地七百里,获铠甲器仗三百,粮六百余石,见安集夷户佃莳,起输租赋。”诏遣著作佐郎章惇乘驿同转运司制置以闻。

  又诏:“夷贼梁承秀、李光吉虽已授首,尚有王衮未获。可令转运司速选人擒捕,及谕使归首。”六年二月末御批可考。

  中书欲支章惇见任料钱、添支并给驿券。上批:“惇已请添支,又请驿券,恐碍条贯,检嘉祐以来至近岁例呈。”冯京言:“近方有此例。”王安石曰:“嘉祐、治平已有例,且陛下患人材难得,今无能之人享禄赐而安逸,有能者乃见选用,奔走劳费,而与无能者所享同,则人孰肯劝而为能?如惇以才选,令远使极边,岂可惜一驿券?纵有条贯,中书如臣者,亦当以道揆事,佐陛下以予夺驭群臣,不当守法,况有近例。”上曰:“有例须支与,兼其所得不过数百钱,不为多也。”四月二日丁亥,罢惇行。

  先是,李承之荐惇于安石,安石曰:“闻惇极无行。”承之曰:“某所荐者才也,顾惇才可用耳,素行何累焉?公试与语,自当爱之。”安石见惇,惇素辩,又善迎合,安石大喜,恨得之晚。此据邵伯温见闻录,或移入四月丁亥。

  免河东运粮草入西界;义勇、强壮、捉生户今年两税支移、折变,仍免一料和籴支移。义勇凡一万五千人,其逃亡者五千余人并放罪,令复业,及权倚阁随军系役人未纳残税,从转运使韩铎奏也。

  权发遣延州赵卨言,西贼犯抚宁,新筑堡不守,将士千余人皆陷没。上阅奏闵然,曰:“近遣人至啰兀城探视来,见所筑堡殊不坚完,但一土墙围尔,固已忧之,今果亡千人。边城举动,后宜深戒也。”

  先是,卨奏:“二月甲戌,贼围抚宁,折继世、高永能等重兵驻细浮图,去抚宁咫尺,啰兀城兵势尚完。种谔在绥德城节制诸军,若令永能等会啰兀城兵,与抚宁相应,贼必奔溃。闻谔茫然失措,欲作书召燕达,战悸不能下笔,顾转运判官李南公等涕泗不已,乃追折继世兵回,方议战守,贼已得志而归。前此,臣数与韩绛言谔、继世皆不可用,恐贻朝廷忧,而绛不听也。”达时为鄜延路都监。永能,文岯从孙。始,谔以兵六千属永能,先驱入银川啰兀城,五战皆克。新、旧纪于丙戌日并书夏人陷抚宁堡。

  戊子,上巳假,上召二府对资政殿,出陕西转运使奏庆州军乱示之,上深以用兵为忧。文彦博曰:“朝廷施为,务合人心,以静重为先。凡事当兼采众论,不宜有所偏听。陛下即位以来,励精求治,而人情未安,盖更张之过也。祖宗以来法制,未必皆不可行,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。”上曰:“三代圣王之法,固亦有弊,国家承平百年,安得不小有更张?”王安石曰:“朝廷但求民害者去之,有何不可?万事颓堕如西晋之风,兹益乱也。”吴充曰:“朝廷举事,每欲便民,而州县奉行之吏多不能体陛下意,或成劳扰。至于救敝,亦宜以渐。”上颔之。

  彦博又言行交子不便。上曰:“行交子诚非得已,若素有法制,财用既足,则自不须此。今未能然,是以急难不能无有不得已之事。”冯京曰:“府界既淤田,又修差役,作保甲,人极劳敝。”上曰:“淤田于百姓有何患苦?比令内臣拔麦苗,观其如何,乃取得淤田土,视之如细面然。见一寺僧言旧有田不可种,去岁以淤田故遂得麦。兼询访邻近百姓,亦皆以免役为喜。盖虽令出钱,而复其身役,无追呼刑责之虞,人自情愿故也。”彦博曰:“保甲用五家为保犹之可也。今乃五百家为一大保,则其劳扰可知。”上曰:“百姓岂能知事之曲折,知计身事而已。但有实害及之则怨,有实利及之则喜。虽五百人为大保,于百姓有何实害而以为劳扰乎?”安石曰:“交子事诚如陛下言,行之非得已。然陛下宜深思,财用不足,人材未有足赖者,于边事姑务静重而已。若能静重以待边事,则夷狄未能为患,于是可以修内政;内政已成,人材足用,财力富强,则为之无不可者。”

  彦博又言:“祖宗法制具在,不须更张以失人心。”上曰:“更张法制,于士大夫诚多不悦,然于百姓何所不便?”彦博曰:“为与士大夫治天下,非与百姓治天下也。”上曰:“士大夫岂尽以更张为非,亦自有以为当更张者。”安石曰:“法制具在,则财用宜足,中国宜强。今皆不然,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。”彦博曰:“务要人推行尔。”安石曰:“若务要人推行,则须搜举材者,而纠罢软偷惰,不奉法令之人除去之。如此,则人心岂能无不悦?如赵子几在府界,案一王恺有滥有赃,而近臣乃或以子几案恺为刻薄小人,不当奨用。上下相扇为苟且,不欲奉法,类多如此,则谁肯推行法制者?陈留一县因赵子几往彼修保甲,发举强劫不申官者十二次,以数十里之地而强劫不申官者如此其多,则人之被扰可知矣。条保甲乃所以除此等事,而议者乃更以为扰,臣所未喻也。然更张事诚非得已,但更张而去害则为之,更张而更害人则不可为。又有事诚可为,而时势之宜未可以为者。如讨夷狄,拓边境,于今时事之宜是未可为者也。且礼记以为‘事前定则不跲’,今天下事要须前定,不可临时为人论议所移也。”旧纪书戊子庆州广锐军叛,己丑,诏叛兵归首免罪,惟首恶不赦。辛丑,诏得叛兵降者赏如斩级。新纪但书庆州广锐卒叛,乙未平之。

  是日,安石又为上论吕大防不能了延州。上曰:“大防不如赵卨。”又曰:“郭逵可用,但韩琦恶逵耳。”又论种谔曰:“是所谓事成而卿,不成而烹者也。陛下计利害与谔异。”彦博因毁谔。安石曰:“谔若委以兵三二千,令出入境上扰击蕃部,即似可用,顾不可纯倚仗也。”上曰:“用谔如马隆,即无伤。”

  己丑,遣内侍李舜举往环庆路诏经略司曰:“两营军士必非尽同谋,父兄子弟难尽监守,宜止推究首谋者家属处置,其余父子兄弟毋得监守,其务安存慰谕之。应被胁从如能归首皆免其罪,如能执杀元结连之人,当议厚赏。其已擒获即具得贼之人驰驿以闻,当于例外行赏。”

  庚寅,诏:“诸路置学官,州给田十顷为学粮,元有学田不及者益之,多者听如故。仍置小学教授,凡在学有职事,以学粮优定请给。”

  又诏中书,五路举人最多处惟河南府,青州已置学官,余州皆选置教授,以蔡州观察推官陆佃等为之。选陆佃等在辛卯,今并书。

  条例司言:“欲令诸路转运司具属州繁剧县分主户二万以上增置丞一员,以幕职县令人充。”从之。

  麟府路承受萧汝贤等言:“宣抚判官吕大防相度存新修堡寨,留三千人防托,有军士数百人諠诉于大防帐前,不能禁,斩一人而后定。今所修寨实无益,望早处分。”诏河东经略司并王庆民依所受宣抚司指挥,运第一寨粮草、楼橹等于神堂寨,移兵马近里驻札。

  先是,韩绛奏河外所修荒堆寨,久远不可守,已令废拆,且抽兵回,而大防独不肯,绛因使大防以便宜往相视,大防又迁延麟州不即往。大风雨,役人暴露,终夜叫号,河外官皆以为言。王安石白上曰:“朝廷便宜只付韩绛,岂可转付大防?欲戒大防,凡事当申宣抚司,毋得径行。荒堆寨乞令毁拆,如宣抚使指挥。”上疑大防方往相视。安石曰:“若不决然可弃,绛岂肯如此?不须竢大防报也!”上既手札谕大防,乃降是诏。此据吕大防家所藏三月四日御札并王安石日录删修。

  上谓安石曰:“绥、麟通路在理可为,但种谔仓猝,故不能终其事尔。”安石曰:“西夏未宁,不害圣政,民力困敝实可忧。今陛下即位数年,阅天下义理日多,求治之心日笃,邪说蔽欺日益,照察如此,何忧不治?朝廷既治,远人自宾,如尚倔强沙漠,但当蓄财养力,考择人材,一举破之,岂但绥、麟通路而已。”通绥、麟路云云,并据旧录,朱本削去,并载弃啰兀城后,今仍存此。

  诏枢密院:鄜延种谔燕达、泾原周永清王宁刘庆种诂、环庆种诊任怀政、秦凤向宝刘舜卿、麟府王文郁许咸吉曹偃张居等十四头项兵马,各曾出界遇贼,并有斩获,其得功将校,契勘速与行赏。此据御集,乃三月五日,考详十四人官职及功劳,略附见。

  辛卯,上批:“已降指挥,依韩绛所奏,罢河外所修荒堆三泉寨,并追回吴堡屯兵。仍令河东转运司速指挥诸处见役强壮、义勇人夫,悉令放散。自今合用人夫,须奏听朝旨方得差发。”遂诏陕西河东经略司、转运司,若军期急速须调夫役,奏禀不及,方得据实数差讫以闻。

  遣屯田员外郎周之纯相度广南东路均纳丁米,所过州县,有奉行新法不职者,体量以闻。冯京曰:“数遣使不便,不如即与一监司名目。”王安石曰:“数遣使极无害,可以试人材,今未试而与监司则可惜。”上以为然。既三月,乃命之纯权发遣本路提点刑狱。周之纯未详邑里,均纳丁米用孙邈奏,日录有其事,当考详周之纯相度后如何施行。除提刑在六月十四日。彭汝砺志金君卿墓云:丁米不均,积为广民患。使者议论反复,更六七人未定。及君卿为转运使,搜括隐丁,人始无幸免。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富者多取之而不为虐,贫者寡取之而易给,人乃以为平。按此,则周之纯初未曾了得此事也。

  壬辰,宣徽南院使、雄武军留后郭逵判永兴军。初,命王广渊自庆移永兴,及广锐兵叛,朝廷忧之,乃罢广渊而更用逵。时叛兵散扰关中,长安城守。逵至,则撤警去备,追巡逻兵皆还,惟以重赏募吏卒入山谷擒盗,人情乃安。

  天章阁待制、权三司使李肃之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,江淮发运使、天章阁待制薛向权发遣三司使。向职未至学士,而赐以金带,示特恩也。

  诏辽州官吏免劾罪,仍赐知州、司农少卿李宏敕书奨谕。以河东路体量范育言“昨本路举兵出界,惟辽州约民力所胜,而馈不失期,转运使犹以科调不如数而劾官吏,乞从矜贷”故也。

  诏陕西、河东路经略司:“招纳蕃部须简阅团结强壮人,令著生业,平居不蠹边储,缓急可以御敌。自今来者,有保任无奸诈,即依例与银绢安存,亦勿复遣人深入招诱。”

  新陕西、河东路宣抚司勾当公事朱迪请对,诏迪罢行。癸巳,改迪知陕州。二月乙丑,不遣李崇贵。

  命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、昭州防御使、泾原副都总管张玉陕西招捉贼盗,入内副都知、宣政使、陵州团练使张若水副之,应会合捕盗官并听节制。若水至陕西,则叛兵已溃散,玉亦归泾原矣。贼已溃散,玉归本路,此据御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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