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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祐四年三月


  三月丁未,兵部员外郎、天章阁待制、知谏院包拯为龙图阁学士、河北都转运使。拯在谏院踰二年,数论斥大臣权幸,请罢一切内降曲恩。又列上唐魏郑公三疏,请置座右以为龟鉴。别条七事:

  一曰:陛下天纵宽仁,容纳群下,而憸险之臣,肆矫妄饰无根之说,诬陷善良,使坐受排斥,不得自辨。夫阴奸得计,则忠义之臣惧谗恐祸,不敢当事。傥有急猝,则朝廷所倚何人?愿陛下发神明之断,如察见厚诬,亟付有司,研核其实,使是非较然,则忠臣可以竭节图效矣。

  二曰:比有指臣下之朋党者,其间奋不顾身,奖善嫉恶者则被巧诋;进一良士,必曰朋党相济,退一庸才,亦曰朋党所嫉。使正人结舌,不敢公言是非,此为国之大患也。夫圣明在上,安有朋党,朋党之敝,起于衰闇。汉之党锢,始于安帝,极于桓、灵。唐之朋党,起于穆宗,甚于文宗、武宗。以陛下励精图治,岂比汉、唐衰闇之际乎?斯乃臣下务相倾轧,以快其志,不顾国事者也。陛下循名察实,因迹照心,毋以朋党为疑,则君子小人可辨矣。

  三曰:顷岁大臣专政忌才,有所开建,则谓之沽激,是以莫敢自效。或不顾时忌,指事陈说,则百计阻挠,讫不得施。夫在位虽众,志于国家之急者甚鲜,幸有一焉,又胁于沽激之说。是则因循懦默者为得计,志士仁人终无以为也。此任事之臣,图私丑正,岂陛下之心哉!愿收纳公议,别白否臧,勿以沽激为猜,则人得尽其心矣。

  四曰:议者谓陛下颇主先入之说。夫朝廷之事,顾理道如何,不系说之先后也。必若先入者为是,则害贤牟利之臣,阴中历诋,惟恐居后,乱天下邪正,掩陛下聪明。愿听受之际,但顾事之是非,裁之以义,勿甘先入之说,则情伪明矣。

  五曰:比者所设科禁,动有防疑,阙一御史,须举二员,奏俟亲选。又限以中外,及尝为二府论荐者,皆不得预。辅臣惟旬休见客,若百官巡厅白事,台谏官私谒,刑法官接见雪罪叙劳之人,率有常禁。臣谓皆非帝王推诚尽下之道也。陛下方将拟迹尧、舜,岂如汉武雄猜多忌哉!盖有不识大体之臣,过防谬论,上误圣德,臣恐书之史册,取讥万世。愿革近制,推大信于群下,朝廷政事,一法景祐之初,则尽善矣。

  六曰:比年灾变数见,虫蝗水旱,所被甚广,陛下焦劳求理,恐一物失所,圣心若此,岂不能弭灾沴、和阴阳哉?此殆执政不能同寅协恭,以救时弊;陛下亦或有所间阻,不能委任责成,故致此也。方今流民颇众,帑廪空虚,官滥兵骄,敌人强横,不幸洊饥,加以寇盗,在位之臣,谁可倚者?陛下何不以事观之,孰能尽心思天下之敝,孰能出力当天下之责,果得其人,则宜主张而委任之。其持禄取容、妬贤妨能以为身计者,速罢免之,毋俾久塞要路。化危为安,易于反掌。傥失此时而不亟为,祸变一发,虽欲有为,不可得矣。

  七曰:近岁臣下窜逐,或以无辜,或因小过,或为阴邪排陷,或由权要憎嫉,吹毛洗垢,以求疵瑕,刑网密张,罪罟横罥。夫匹妇含怨,亢阳累年,匹夫怀愤,飞霜下击。彼非辜窜逐之臣,气感天地,精贯日月,讵止匹夫匹妇之为乎?愿陛下躬阅谪籍,察其有才行功实而无大过者,或与牵复,或加宠擢,则圣造洪覆,与天同德,谮陷之风,不敢肆矣。

  疏奏,多见采纳。拯所陈七事,据正史。今实录乃于吴奎传载此,盖误也。朱本已削去,然亦不能辨其非,岂奎与拯同在谏省时论列,故墨本并载之,今不取。

  拯前此尝建议罢河北屯兵,分之河南兖、郓、齐、濮、曹、济诸州,遇警即发,宜无后期不及之患。如谓戍兵不可遽减,则训练义勇以壮边备,虽小给糇粮,每岁不当屯兵一月之费,用一州赋,可给义勇十八万。朝廷难之,于是复奏曰:拯本传云:拯前此尝建议,无事时请徙兵内地,不报。至是复请云云,事卒不行。按拯徙兵议,元年亦略行,非不报也。至欲以义勇代戍兵,则其事竟寝。本传并二事为一事,故与实录不合。今略加删润,仍两出之。训练义勇代戍兵,已具元年三月都漕时,今所上奏,仍具录之于后。

  臣窃见天下之患,在乎三路,而河朔为甚,冗兵耗于上,公用蠹于下,内则致帑廪空竭,外则致生灵困弊。臣前后累曾论列,乞那移兵马于河南州军,及罢诸处公用回易,寻委逐路安抚、转运司相度,终未见果决施行。况北界请和,四十余年,岁遗金帛数十万者,是欲宽国用而纾民力尔。方今边鄙无事,正是保国息民之时,而屯兵益众,用度益广,每年河北便籴粮斛三四百万石,约支见钱四五百万贯,仅有三二年之备。虽朝廷竭力应副,亦所不逮,日甚一日,臣恐数岁之后,必有不可救之患。至如宝元已前,天下无事,财货充足,一旦昊贼猖獗,调发旁午,公私窘绝,迄今未复。以今事势,较之往日,则不侔甚矣。万一或有警急,何以取济?且边狄者四肢也,河朔者心腹也。幸而外无边陲之虞,而河朔涂炭如此,是防手足未然之患,而自溃其心腹也,则朝廷安可不深虑而务救之之策乎。若上下协心,更张措置,如反掌之易,而有太山之安,又何惮而不为哉?

  欲望宣谕两府执政大臣,应沿边及近里州军兵马,除合留防守外,其屯驻、驻泊诸军,悉令归营就粮。诸军即分屯于河南诸州,率三年一代,遇有边事,实时起发,不旬日可到也。其逐州公用钱,除沿边及人使路分州军量与增添外,诸路一切禁止,并不得回易。则国用民力,渐可完复。惟陛下矜念元元,断在必行,若更令逐路相度,则互执所见,益无涯矣。分屯事,讫不行。诸州以公用钱回易遂罢。

  居数月,拯徙为高阳关路安抚使,因籍一路吏民积岁所负公钱十余万,悉除之。徙知瀛州在七月戊申,今并书。

  戊申,权知开封府、龙图阁直学士、起居舍人李绚同提点在京诸司库务。绚治有能名,然喜饮酒,晨朝奏事,酒未解,帝曰:“开封事剧,可酖于酒耶!”改命兵部员外郎、知制诰何中立权发遣开封府事。

  己酉,诏礼部贡举。

  庚戌,置广、惠二州提举捉贼一员。

  录江津尉王育才子泾为太庙斋郎。育才捕盗斗死故也。

  辛亥,鄜延经略使狄青言:“延州、保安军弓箭手押官以上,皆给身分田。欲自十将至指挥使,量其家口数,更等第益以闲田。”从之。

  壬子,观文殿大学士、吏部尚书、知陈州陈执中为集庆节度使、同平章事、判大名府;武胜节度使、同平章事、判大名府程琳为镇安节度使,赴本镇。寻诏琳出入如见任二府仪。琳前后守魏十年,持重不扰,尝度要害,缮壁垒,增守御备。植木数万,曰:“异时楼橹之具,可以不出于民矣。”人爱之,为立生祠。出入如二府仪,乃四月辛巳,今并书。

  甲寅,诏:“虔州知州、提举南安军雄州兵甲公事,自今盗贼屏息,政治有闻,岁满当旌擢之。其吉、抚、饶、信、宣、歙等知州及吉州吉水、歙州婺源、饶州浮梁乐平、洪州分宁、临江军新喻等知县,自今令审官院并不以次选人,任内无遗阙,亦旌擢之。”

  时韩绛等自江南安抚还,言江西人蕃赋重,州县长吏多不得人,故以难治之地,特著此条。庆历初,王琪等增江南、淮、两浙、荆湖六路粜盐钱。及绛还自江南,言盐估高,民无以食。既而诸路皆以为言,于是琪等所增钱皆罢复故。此据本志,附见,不得其时。

  禁鄜延路汉户以田产与蕃官卖买者。

  丙辰,蠲江南东、西路民所贷种粮。初,上谓辅臣曰:“顷江南岁饥,贷种粮数十万斛,且屡经倚阁,而转运司督索不已。如闻民贫不能尽偿,非遣使安抚,远方无由上达,其蠲之。”

  己未,诏大理寺:“旧制大事限三十日,中事限二十日,小事限十日,审刑院递减半。今炎暍之际,恐待报淹久,起四月尽六月,案内有禁囚者减限之半。其益、梓、利、夔、广南东西、福建、荆湖等州军,即依急案例断奏。”

  辛酉,御崇政殿录系囚。

  壬戌,出内藏库绢十万下三司以助军费。至和元年八月可考。

  癸亥,诏天下请南郊军赏,须前一年九月内发衙前上京,限次年三月辇至逐州军。先是,外处迫郊日,始差人请军赏,折支既不及,事又急遽,多至破逃。河北、河东尤苦其役,故条约之。

  丙寅,河东、陕西都部署司言,郭咨所进独辕冲阵无敌流星弩,可以备军之用。诏弓弩院如样制之。咨献弩,在皇祐元年三月。寻以咨为鄜延路钤辖,给所制弩五百,募土兵教之。既成,经略使夏安期言其便,诏置独辕弩军。此据本志联书。咨为鄜延路钤辖,乃至和二年十月。

  丁卯,遣官祈雨。

  戊辰,上谓辅臣曰:“开封奏妇人阿齐为祈雨断右臂,恐惑众,不可以留京师,其令徙居曹州。”本志以阿齐事系之庆历四年,今从实录。

  全州团练副使、监郴州税唐介为秘书丞。

  辛未,诏杂买务,自今凡宫禁所市物,皆给实直,其非所阙者,毋得市。初,上谓辅臣曰:“国朝监唐世宫市之患,特置此务,以京朝官、内侍参主之,且防扰人。近岁物非所急者一切收市,其扰人亦甚矣。”故降是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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