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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道元年五月


  五月癸酉,命内殿崇班、閤门祗候刘永钊点检河北东、西路城池器甲,仍密访官吏能否及缘边利害以闻。

  庚辰,诏:“大理寺所断,旧皆纳中书刑房,而岁久残蠹。自今令月用堂印封送刑部别库藏之,仍令旧详覆官一员季一检举。”

  又诏太常礼院日轮知院一员,在院点检典礼公事。初,同知太常礼院薛绅言:“汉、魏以来,朝廷大政,必下礼官博士定议。唐六典,太常置博士四人。今知礼院官,盖古博士之任也。国朝,同知院四员,日更直本院,其后或别领职事,因循废直。请如故事,轮一员在院。”乃下两制议,而翰林学士冯元等言:“咸平元年正月,敕太常礼院同判院官轮一员在院点检典礼公事。又大中祥符七年四月,敕同判院官四员张复、杨嵎专领祠祭,而宋绶、晏殊常在礼仪院祗应文字。后移三馆于右掖门西,与礼仪院相接,而同判院官皆带馆职,因而更不赴。今既废礼仪院,又三馆移入禁中,请如绅所奏施行。”绅,映子也。

  壬午,废杭、秀二州盐场。

  丙戌,诏:“赠父官,子官卑者毋得过其子三资。中书、枢密院、节度使以上及一品者,并不定所止。其见任大两省、大卿监、上将军、防御使、遥郡观察使、景福殿使、客省使以上,或父尝历是官,亦许赠至三公。”

  开封府言编敕禁军粮钱三百犯阶级者斩,刑名太重。壬辰,诏增至五百。

  乙未,以后宫尚氏父延福为国子四门助教。据尚氏本传,父乃名继斌。景祐元年四月庚子,除右侍禁;八月甲戌,编管邓州。今明道元年五月乙未,乃有后宫尚氏父延福为国子助教,不知何也,或别一尚氏,当考。

  初,译经润文使夏竦请注释御所制三宝赞及皇太后发愿文,既许之,于是又请择馆职官同注释,诏以命直集贤院李淑、集贤校理郑戬,寻又诏宰臣吕夷简都大参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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