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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圣二年八月


  八月丙辰朔,燕崇政殿,初用乐之半。乐工奏技,上未始瞩目,终燕犹有戚容,左右窃视,无不感叹。

  时诏下成都府,召优人许朝天等补教坊,左正言刘随以为贱工不足辱诏书,监察御史李纮言:“陛下即位,尚未能显岩穴之士,而首召伶官,非所以广德美于天下。”朝天等随罢归。刘随、李纮谏召乐工,不得其时,今附见。纮云陛下即位,未能显岩穴之士。则必是天圣初也。随本传载此事,杂见于论星变及劾钟离瑾间,今不取。

  诏举官已施用而犯法,听举者以状闻,闻而不以实者坐之。本志乃云不以实者亦免坐。今止从实录及本纪。

  丁巳,废无为军煎矾,听民自煎,官收市之。

  保大节度使钱惟演言:“真宗幸澶渊御契丹,杀其大将挞览,盟而服之。今谥号但称文不及武,宜谥武。”诏两制与太常礼院议增益之。

  戊辰,社,赐会如故事。自是,或宰臣请罢,则止命中使分赐酒果。

  辛未,南郊桥道顿递使王臻请车驾自太庙还,西过景灵宫、朱雀门赴郊宫,如景德之制。从之,仍令其日遣官诣景灵宫奏告。

  吏部流内铨引对选人,凡有私罪者皆未得改官。上问辅臣曰:“私罪有几?”王钦若对曰:“私罪固多,然其间轻重不侔,若趁衙谢弗及,或坠笏失仪,事虽至轻,以不缘公事,皆为私罪。”上曰:“有司当察情,不可以小累终废。”甲戌,诏自今此等勿碍改官。

  初,知丰州、内殿承制王文玉卒,其母折氏与蕃官首领共请以文玉长子余庆继领州事,既而又以文玉从子天门关巡辖马递铺、殿直怀信为请。乃诏管勾麟府路军马公事高继忠、知府州折惟忠集蕃汉定议,继忠等言:“怀信擅入丰州,犒设首领,杀狗为誓,欲夺余庆位,而折氏不能禁,不可用。文玉又有从子怀钧,以三班奉职监晋州盐税,可使代余庆者。然文玉遗表尝荐余庆自代,今亦乞与一官。”丁丑,授怀钧右班殿直、知丰州,补余庆三班借职,释怀信不问。

  戊寅,遣度支员外郎秘阁校理李垂、内殿崇班閤门祗候张君平按视滑卫等州河势,以岁稔,将议塞决口也。

  己卯,幸国子监,谒先圣文宣王。召从臣升讲堂,令直讲、屯田郎中马龟符讲论语,赐龟符三品服。已而观七十二贤赞述,阅三礼图,问侍讲冯元三代制度。又幸昭烈武成王庙。还,幸继照堂,燕从臣。龟符,未见。

  壬午,翰林学士承旨利瓦伊等请加上真宗谥曰文明武定章圣元孝。诏恭依。

  秘书郎韩璩言:“自今阙官职田,如正官到任,该得敕限,即给之,或不该,即尽收入官,更不给权管勾者。”从之。璩,国华子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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