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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兴元年九月


  九月己巳,诏伎术官自今不得如京朝官用考课迁陟。先是,司天监丞徐起等言,遇先帝御楼及上即位,止迁一官,愿如京朝官例迁两官,朝廷恶其幸进,遂条约之。

  己卯,上与皇太后谕辅臣曰:“前后所降天书,皆先帝尊道奉天,故灵贶昭答。今复土有日,其刻玉副本已奉安于玉清昭应宫,元降真文止于内中供养,则先意可见。矧殊尤之瑞,专属先帝,不可留于人间,当从葬永定陵,以符先旨。”用王曾、吕夷简之议也。天书从葬永定陵,据国史实吕夷简建议。魏泰东轩杂记则以为王曾,今两存之。

  庚辰,诏分司、致仕官表章许在所通奏,从太子宾客、分司西京韩援所请也。

  戊子,召辅臣,出政要十卷,泣而示之曰:“朕躬阅先帝圣政纪,掇其事之要者,纂为此书,将以纳于皇堂也。”

  辛卯,灵驾发引。礼官言故事内外并吉服,上不忍遽易,虽左右内侍亦缞服如故。辅臣固请,始命翌日释之。将发引,上不视事者十日,其后虽视事,犹御便殿。初,有司请悉坏灵驾所经道路城门、庐舍,以过车舆、象物。侍御史知杂事谢涛言:“先帝东封西祀,仪物大备,犹不闻有所毁撤。且遗诏务从俭薄,今有司治明器侈大,以劳州县,非先帝意,愿下少府裁损之。”太后不可。上时与太后俱坐合中,乃言曰:“城门卑者当毁之,民居不当毁也。”太后以为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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