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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禧元年(1017)正月


  春正月辛丑朔,奉天书升太初殿,行荐献之礼,奉上册宝、衮服。又诣二圣殿奉上绛纱袍,奉币进酒。诸路分设罗天大醮。先建道场,前七日,致斋,禁屠宰、刑罚,止凶秽,坊市三日不得饮酒食肉。军校、牙将、道释、耆寿悉集寺观、军营、民舍,就门庭设香烛望拜。官吏服非齐、斩悉预,余不得惨服。诸路令转运使察之。是日,上斋于景灵宫,壬寅,奉上册宝、僊衣于天兴殿。礼毕,车驾还内,群臣入贺于崇德殿。

  丙午,诏以是月十五日行宣读天书之礼。

  己酉,命摄太尉向敏中奉上太庙六室加谥册宝。

  庚戌,亲飨六室。是日,上斋于南郊之青城。

  辛亥,奉天书合祭天地,以太祖、太宗并配。还,御正阳门,大赦天下,常赦所不原者咸除之,赏赐如东封例。免灾伤州军见欠田租及和籴,减荆湖南路盐价。蠲天下逋欠,虽盗用经三十年者亦蠲之。令有司速定茶盐条贯,惟务便民,勿拘岁课。合入令录人历任无过者,吏部铨考课以闻。江、淮上供米,特权罢今年春运一次。

  先是,著作郎、集贤校理张师德判三司都理欠、凭由司,(祥符八年九月事。)建言有逋负官物而被系,本非侵盗,若惸独贫病无以自偿,愿因虑囚蠲免之。上纳其言,于是遍及诸路。

  群臣上尊号、册宝于天安殿。

  壬子,上与宰相及诸司三品、宗室、刺史、知杂御史以上、驸马都尉致斋。以王钦若为宣读天书礼仪使。设玉皇像于天安殿,天书位于东,圣祖位于西,建道场。乙卯,三鼓四筹,上于殿上西向立,群臣朝服升殿分侍,仪卫使奉天书置玉皇前,摄中书令任中正跪称:“嗣天子臣某谨与宰相等宣读天书,讲求圣意,虔思睿训,抚育生民。”王旦跪取左承天门天书置案上,摄殿中监张景宗、张继能捧案,摄司徒王曾、摄司空张知白跪展,摄太尉向敏中宣读。每句毕,即沈思其指,云此句天命训皇帝某事,或云奉天,或云爱民,摄中书令王钦若执笔抄录。宣读毕,摄侍中张旻跪奏:“嗣天子臣某敢不虔遵天命。”仪卫使跪纳天书于匣中。又取功德阁、泰山天书宣读,王钦若进所录天书意,上跪受,登歌酌献,奉天书于辇,天书意于舆,还内。遂谒玉清昭应宫,上作钦承宝训述示群臣。

  丙辰,谒景灵宫,遂幸会灵观。(上作钦承宝训述,宝录在二月甲戌,今从本纪,即见于此。)

  丁巳,谒启圣院太宗神御。

  戊午,谒普安院元德皇太后圣容。

  壬戌,诏以四月一日为天祯节,其制度悉如天贶云。(功德阁天书至是始布告天下,不知何也。)

  先是,内殿承制魏化基言汴水悍激,多因桥柱坏舟,遂献无脚桥式,编木为之,钉贯其中,诏化基与八作司营造。至是,三司度所费功踰三倍,乃诏罢之。

  癸亥,诏重上舒州灵僊观圣祖衮服。

  甲子,令京东西、河北、陕西、淮南、江、浙灾伤州军,出榷务酒糟济贫民。

  丙寅,命宰相王旦为兖州太极观奉上册宝使,尚书右丞赵安仁副之。

  知建昌军王耿上书言时政要务凡七事,一曰省灾异,二曰广言路,三曰明享祀,四曰正服用,五曰察党与,六曰谨修养,七曰严边备。上览而嘉之。

  丁卯,幸太一宫,遂幸奉先禅院,谒圣祖、昭宪皇后真容,奠秦国成圣继明夫人坟。

  戊辰,罢陕西采卢甘石。

  免内殿承制、带御器械符承谅,削一任。承谅,昭寿子,嘉兴县主壻,主,楚王元佐女也。先是,求外任,遂诏落职为黄州都监。既,复因主入奏请留京师,上怒其反复,故责之。

  夔州路转运使臧奎言所部谷贵,诏赈之。

  己巳,给事中孙仅卒。上曰:“仅笃于儒学,性端悫,中立无竞,深可惜也。”命迁其子官。

  有司言:“冬至祀圜丘,旧命献官十四员,伏思神位甚多,升降频繁,未尽恭恪,望于前数外量增七员。雩祀、大飨,并请增一员。夏至方丘、蜡祭百神,并增二员。”奏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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