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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兴国二年十二月


  诸道所送知天文、相术等人,凡三百五十有一。十二月丁巳朔,诏以六十有八隶司天台,余悉黥面流海岛。

  诏流内铨选人所试判,自令分四等,定其优劣。

  庚午,畋近郊,遂幸金凤园,赐从臣饮。

  有司言矾官岁鬻矾不充旧贯,请严其禁。癸酉,诏:“私贩化外矾至三斤,私煮及盗至十斤者,并弃市,余悉决杖配流。已论决而再犯,虽所犯不如律,亦决杖配流;还,复犯者死。”

  初,江南未平,私渡江者及舟人并弃市。戊寅,始除其禁。

  辛巳,高丽国王伷遣其子元辅来修贡,贺登极。

  壬午,契丹遣太仆卿耶律迭列、(案辽史作太保迭烈割。)礼宾副使王英来贺明年正。

  癸未,静海节度使丁琏遣使修贡,贺登极。

  甲申,诏:“先募民断买场、务,或有羡利,即收入己。属已差监临之官,其主吏犯者,法司处以监主自盗,或至弃市,殊非中典,良用恻然。自今准盗论,罪止流。”又诏:“持刃穿窬,法当强盗。近者多云弃刃于外,空手入室,既难覆验,实启奸心,自今以强盗论。”并从权大理少卿赵齐之请也。(齐,未见。)

  是岁,灵州、通远军诸蕃族剽略官纲,诏知灵州安守忠、通远军使董遵诲讨之。遵诲部分将出,诸蕃族大惧,尽归所剽略,肉袒请罪,遵诲即慰抚之。自是各谨封界,秋毫不敢犯。上命遵诲兼领灵州路巡检,在通远军凡十四年。(剽略官纲,据党项传在此岁,因见。遵诲事传称命守忠、遵诲讨平之。守忠传既无所载,遵诲传则未尝出兵也,恐党项传误,今略加删润。)

  初,南汉人取昭州,伪政酷暴,民不聊生。周渭率乡人六百踰岭,避地零陵。未至,贼起,断道绝粮,复还恭城,则庐舍煨烬,遂奔道州,又为贼所袭,渭仓皇北走,不暇与其妻莫荃诀。二子年幼,留荃所。荃少,父母欲嫁之,荃涕泣誓志曰:“渭非久困者,今违难远适,必能自奋。”乃亲绩碓舂,以给朝夕,二子皆毕婚嫁,凡二十六年。于是,渭为广南诸州转运副使,使人访求得之。渭时已改娶,欲复迎荃,荃曰:“君既有室,我不可复往,且吾与妇孙居此久矣,不宜舍去。”时人嘉叹,为著莫节妇传,渭亦具奏,诏特爵命之,并其二子皆赐以官。(南汉取昭州,乃周广运元年。)

  是冬,北汉边候言晋、潞、邢、洺、镇、冀等州皆治戎器及攻城之具,又转漕刍粟,北汉主甚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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