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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宝六年五月


  五月丙辰,以前武德县尉姜宣乂为眉州别驾,充堂后官。寻又得新成州录事参军任能、前郫县令夏德崇、前三原县尉孔崇照,皆授诸州上佐用之。

  上知堂吏擅中书权,多为奸赃,欲更用士人,而有司所选终不及数,遂召旧任者刘重华等四人,面加戒励令复故,岁满无过,与上县令,稍有愆咎,重寘其罚。

  兵部侍郎、参知政事刘熙古,以足疾四上表求解。庚申,授户部尚书致仕。

  供备库使李守信,受诏市木秦、陇间,盗官钱巨万,及代归,为部下所告。守信至中牟县,闻其事,自刭于传舍。上命司勋郎中、监在京商税务苏晓按之,逮捕甚众。右拾遗、通判秦州马适妻,守信女也。守信尝用木为筏以遗适,晓获其私书以进。上将赦之,晓固请寘适于法,适坐弃市,仍籍其家,余所连及者,多至破产,尽得所盗官钱。上悦,癸亥,以晓为右谏议大夫、判大理寺事,寻迁左谏议大夫,复监在京商税务。晓无子,有一女,甚爱之,亦先晓卒,人以为深刻所致云。

  幸玉津园观刈麦。

  枢密副使沈义伦居第卑陋,处之晏然。当时贵要,多冒禁市巨木秦、陇间以营私宅,及主者败,皆自启于上前。义伦亦尝市木为母营佛舍,因奏其事。上笑谓义伦曰:“尔非踰矩者。”知居第尚不葺,因遣中使案图督工匠五百人为治之。义伦私告使者,愿得制度狭小。使者以闻,上亦不违其志。

  戊辰,诏曰:“朝廷立取士之科,分署吏之秩,所以辨等,异乎编民。苟真伪以相参,俾名实之斯滥,宜有厘革,无容混淆。自今诸州有冒称乡衔摄官,并不得以客礼谒见州县官吏,假署文牒,所在官司追毁之。其有经试举人及历承乏视事之官,不用此制。”

  庚午,宴射苑中。

  甲戌,以殿中侍御史巨野冯炳为侍御史知杂,判御史台事。上留意听断,专事钦恤,御史、大理官属尤加选择。尝召炳谓曰:“朕每读汉书,见张释之、于定国治狱,天下无冤民,此所望于汝也。”赐金紫以勉之。

  南汉静海节度使丁琏闻岭南悉平,遣使朝贡,表称其父部领之命。戊寅,以琏为静海节度使。(除琏节度使制,其略曰:“虔遵父命,耻事伪邦。”则知必琏表云尔也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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