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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服


  乐服:乐正副,舒脚幞头,紫罗公服,乌角带,木笏,皂靴。

  照烛,服同前,无笏。

  乐师,服绯。冠、笏同前。

  运谱,服绿,冠、笏同前。

  舞师,舒脚朴头,黄罗绣抹额,紫服,金铜荔枝带,皂靴。

  执旌,平冕,前后各九旒五就,青生色鸾袍,黄绫带,黄绢袴,白绢袜赤革履。

  执纛,青罗巾,余同执旌。

  乐工,介帻冠,绯罗生色鸾袍,黄绞带,皂靴。

  歌工,服同乐工。

  执麾,服同上,惟加平巾绩。

  舞人,甘罗生色义花鸾袍,缘以皂绫,平冕冠。

  执器,服同乐工,母追冠,一名武弁。加以抹。

  至元二年闰五月,大乐署言,堂上下乐舞官员及乐工,合用衣冠冠冕靴应等物,乞行制造。大常寺下博士议定,乐工副四人,乐师二人,照独二人,运谱二人,皆服紫罗公服,皂纱幞头,舒脚,红鞓角带,木笏,皂靴。引舞色长四人,紫罗公服,皂纱幞头展角。黄罗绣甫花抹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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