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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玉硝矾竹木课


  洞冶之外,产珠之所在:曰大都,元贞元年,听民于杨村直沽口捞采,命官买之。曰东京,至元十一年,令灭怯、安山等采于宋阿江、阿爷苦江、忽吕古江。曰广州,采于大步海。他如兀难、曲朵刺、浑都忽三河之珠,至元五年徙凤哥等户采之。胜州、延州、乃延等地之珠,十三年令朵鲁不歹采之。

  产玉之所在:曰匪力河。至元十一年,迷儿、麻合马、阿里三人言:“淘玉户旧有三百,今存者止七十户,其力不充,匪力河旁近有民户六十习淘玉,请免其差役,与淘户等所沟之玉自水站送于京师。”从之。曰河西。至大元年,中书省隔言:“阿失帖木儿请遣教化的诣河西采玉,驮攻玉沙之马四十余匹,玉工至千余人。臣等以为不急之务,请罢之。”从之。

  产矾之所在:曰广平。至元二十八年,路鹏举献磁州武安县矾窑十处,岁办白矾三千斤。曰谭州。至元十八年,李日新自具工本于浏阳永兴矾场煎矾,每十斤官抽其二。曰河南。至元二十四年,立矾课所于无为路,每矾一引重三十斤,直钞五两。元贞元年,中书省臣同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孛罗欢等言:“无为矾课,初岁入为钞止一百六十锭,后增至二千四百锭。大率敛富民、刻吏俸、停灶户工本以足之。宜减其数。”诏遣人核实汰之。

  产硝、碱之所在:曰晋宁。

  竹则所在产之。元初,惟河南之怀孟,陕西之京兆、凤翔有官竹园,立司竹监掌之。每岁令税课所官以时采伐,定其价为三等。至元二年,减辉州竹课。先是官取十之六,至是减其二。四年,命制国用使司印造怀孟等路司竹监竹引一万道,每道取工墨一钱,凡竹商皆给引。二十一年,以杯孟等路竹货,系百姓栽植恒产,有司拘收发卖,妨夺生理;乃罢司竹监,听民自买输税。初,杯、卫居民犯一笋、一竹,率以私论,民苦之。辉州知州尚文入为户部司金郎中,言其事,帝始罢之。二十三年,又用前抄纸坊大使郭畯言,立竹课提举司于卫州,管辉、怀、嵩、洛、京襄及益都、宿迁等四处。在官者给引,在民者包认课程。江南竹货,许腹里通行,止于卖处纳税。二十九年,用丞相完泽言,罢杯盂等路竹课。

  天历元年岁课数目:

  金课:

  腹里,四十定四十七两三钱。

  江浙,一百八十锭一十五两一钱。

  江西,二锭四十五两五钱。

  湖广,八十锭二十两一钱。

  河南,三十八两六钱。

  四川,麸金七两二钱。

  云南,一百八十四定一两九钱。

  银课:

  腹里,一定二十五两。

  江浙,一百二十五锭三十九两二钱。

  江西,四百六十二锭三两五钱。

  湖广,二百三十六锭九两

  云南,七百三十五锭四两三钱。

  铜课:

  云南,二千三百八十斤。

  铁课:

  江浙,额外铁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七斤,课钞一千七百三锭一十四两。

  江西,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斤,课钞一百七十六锭二十四两。

  湖广省,二十八万二千五百九十五斤。

  河南,三千九百三十斤。

  陕西,一万斤。

  云南,一十二万一千七百一斤。

  铅锡课:

  江浙,额外铅粉八百八十七锭九两五钱,铅丹九锭四十二两二钱,黑锡二十四锭一十两二钱。

  江西,锡一十七锭七两。

  湖广,铅一千七百九十八斤。

  矾课:

  腹里,三十三锭二十五两八钱。

  江浙,额外四十二两五钱。

  河南省,额外二千四百一十四锭二十三两一钱。

  硝碱课:

  晋宁路,二十六锭七两四钱。

  竹木课:

  腹里,木六百七十六锭一十五两四钱,额外木七十三锭二十五两三钱,竹一千一百三锭二两二钱。

  江浙,额外竹木九千三百五十五锭二十四两。

  江西,额外竹木五百九十锭二十三两三钱。

  河南,竹二十六万九千九百九十五,竿板木五万八千六百条,额外竹木一千七百四十八锭三十两一钱。木课无可考,额仅见于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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