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夹谷之奇传


  夹谷之奇,字士常,其先出女真加古部,讹为夹谷,后徙家于滕州。

  之奇,少孤,好学,受业于东平康晔。授济宁教授,辟中书省掾。大兵南伐,授行省左右司都事。时阿合马当权,与行省官有隙,遣使核其财用。之奇职文书,亦被按问。张宏范率其属,诣使者言:“夹谷都事素公清,若少有侵渔,宏范当与连坐。”事闻,适御史台立,乃擢之奇佥江南浙西提刑按察司事。既而,移佥江北淮东。

  至元十九年,召为吏部郎中,立黜陟之法,著为令。岁大旱,之奇请省经费,辍土木之役,以召和气,弭灾变。时论韪之。

  二十一年,迁左赞善大夫。时裕宗为皇太子,每进见,必赐坐,顾遇甚优。桑哥欲以均输法益国赋,虑提刑按察司挠其事,请与转运司并为一职,诏集群臣议之。之奇言:“按察司者,控制诸路,发擿奸伏,责任匪轻,若使理财,则必劳事冗,将弥缝自救之不暇,又安能绳纠他人,并之弗便。”事遂寝。

  又与谕德李谦条时政十事,上之皇太子:一曰正心,二曰睦亲,三曰崇俭,四曰几谏,五曰戢兵,六曰亲贤,八曰尚友,九曰定律,十曰正名。会皇太子卒,除翰林直学士。改吏部侍郎,遂侍御史。

  二十五年,丁母忧。以吏部尚书起复,屡请终制,不许。

  明年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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