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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世安传


  世安,字彦豪。从恒定江南,授广州路达鲁花赤。败宋兵于海珠寺,又从恒破崖山,论诸将功赏,中书省抑之。世安言于执政曰:“非重赏,无以得人死力。大功既成,不可失信。”执政从之。以金银符畀世安散给。迁新军万户。寻擢同知江西宣慰司使。特旨世袭益都淄莱上万户。恒卒,起复佥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事,兼本军万户。

  至元二十四年,立尚书省,世安佥行尚书省事。黠借诬告宋故相章鉴匿国玺及宋宗室。诏世安率所部捕之。世安以百骑至鉴家;搜索无验,请坐僧诬告,又发其胁取富室宝货事,桑哥庇之,事寝不报。

  二十五年,獠贼反,命世安讨之。世安冒大雨夜行五十里至信丰。出贼不意,斩馘殆尽。擢尚书省参知政事。

  二十七年,獠复叛,使裨将解青捣其巢穴,一战平之。南丰、广昌贼继起,使弟世雄往,谕以祸福。贼降,世安诛首恶六人,余尽贷之。尚书省罢,独留世安一人改中书参知政事。先是,官差民户典仓库,往往亏折,填偿至于破产。世安择府史代充其役,著为令,民德之。

  三十年,省院以所获盗四百余人,使世安莅杀,世安与都事周元德详为谳定。仅戮二人。

  元贞初,出为江浙行行参知政事,改河南行省。秩满,迁湖广行省左丞,供平章刘国杰西征馈运。道路险恶,率斗粟运费十余石,世安与役夫均其劳苦往返,期年,军兴不乏。

  至大初,召入,加荣禄大夫、平章政事,商议枢密院事,提调诸卫屯田。

  皇庆元年,赐只孙顺金绣段、金鞍辔、弓箭,日给世安母尚酝一壶。

  二年,拜江西行省平章政事。

  延祐二年,宁都县以经理钱粮激民变,省臣遣兵讨之,坚守不下,乃请世安往。世安以不兼提调兵马之职,非所当任,同僚固请不己,世安移咨枢密而后往,月余获其渠魁,余悉不向。赐三珠虎符。

  三年,以母年九十,乞养归。至顺元年,诏给一品全俸。二年,卒。

  四子:
  屺,翰林直学士;
  屿,怀远大将军,袭万户;
  岩,栖霞县达鲁花赤;
  嵘,江西行省理向。

  初,世安以本军万户让其弟世雄。世雄在职十年,复让还于屿。屿卒,让于世雄子繁。繁曰:“父让而子夺之,可乎?”不肯就,乃使世安孙保袭父职,保又让于屿子顺。时论美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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