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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道传序


  《传》曰:“礼义廉耻,国之四维;四维不张,国乃灭亡。”善乎,管生之能言也!礼义,治人之大法;廉耻,立人之大节。盖不廉,则无所不取;不耻,则无所不为。人而如此,则祸乱败亡,亦无所不至,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,无所不为,则天下其有不乱,国家其有不亡者乎!

  予读冯道《长乐老叙》①,见其自述以为荣,其可谓无廉耻者矣,则天下国家可从而知也。

  予于五代,得全节之士三,死事之臣十有五,而怪士之被服儒者以学古自名,而享人之禄、任人之国者多矣,然使忠义之节,独出于武夫战卒,岂于儒者果无其人哉?岂非高节之士恶时之乱,薄其世而不肯出欤?抑君天下者不足顾,而莫能致之欤?孔子以谓:“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。”岂虚言也哉!

  予尝得五代时小说一篇,载王凝妻李氏事,以一妇人犹能如此,则知世固尝有其人而不得见也。凝家青、齐之间,为虢州司户参军,以疾卒于官。凝家素贫,一子尚幼,李氏携其子,负其遗骸以归。东过开封,止旅舍,旅舍主人见其妇人独携一子而疑之,不许其宿。李氏顾天已暮,不肯去,主人牵其臂而出之。李氏仰天长恸曰:“我为妇人,不能守节,而此手为人执邪?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!”即引斧自断其臂。路人见者,环聚而嗟之,或为弹指,或为之泣下。开封尹闻之,白其事于朝,官为赐药封疮,厚恤李氏,而笞其主人者。

  呜呼,士不自爱其身而忍耻以偷生者,闻李氏之风,宜少知愧哉!

  【注:似应为《长乐老自叙》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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