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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自伦传


  李自伦者,深州人也。

  天福四年正月,尚书户部奏:“深州司功参军李自伦六世同居,奉敕准格。按格,孝义旌表,必先加按验,孝者复其终身,义门仍加旌表。得本州审到乡老程言等称,自伦高祖训,训生粲,粲生则,则生忠,忠生自伦,自伦生光厚,六世同居不妄。”

  敕以所居飞凫乡为孝义乡,匡圣里为仁和里,准式旌表门闾。

  九月丙子,户部复奏:“前登州义门王仲昭六世同居,其旌表有听事、步栏,前列屏,树乌头正门,阀阅一丈二尺,乌头二柱端冒以瓦桶,筑双阙一丈,在乌头之南三丈七尺,夹树槐柳,十有五步,请如之。”

  敕曰:“此故事也,令式无之。其量地之宜,高其外门,门安绰楔,左右建台,高一丈二尺,广狭方正称焉,圬以白而赤其四角,使不孝不义者见之,可以悛心而易行焉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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