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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昶传


  刘昶,字休道,义隆第九子也。义隆时封义阳王。兄骏以为征北将军、徐州刺史、开府。及骏子子业立,昏狂肆暴,害其亲属,疑昶有异志。昶闻甚惧,遣典签虞法生表求入朝,以观其意。子业曰:“义阳与太宰谋反,我欲讨之,今知求还,甚善。”

  又屡诘法生:“义阳谋事,汝何故不启?”

  法生惧祸,走归彭城。昶欲袭建康,诸郡并不受命。和平六年,遂委母妻,携妾吴氏作丈夫服,结义从六十余人,间行来降。在路多叛,随昶至者二十许人。

  昶虽学不渊洽,略览子史,前后表启,皆其自制。朝廷嘉重之,尚武邑公主,拜侍中、征南将军、驸马都尉,封丹阳王。岁余而公主薨,更尚建兴长公主。

  皇兴中,刘彧遣其员外郎李丰来朝,显祖诏昶与彧书,为兄弟之戒。彧不答,责昶以母为其国妾,宜如春秋荀罃对楚称外臣之礼。寻敕昶更与彧书。昶表曰:“臣植根南伪,托体不殊,秉旄作牧,职班台位。天厌子业,夷戮同体,背本归朝,事舍簪笏。臣弟彧废侄自立,彰于遐迩。孔怀之义难夺,为臣之典靡经,棠棣之咏可修,越敬之事未允。臣若改书,事为二敬;犹修往文,彼所不纳。伏愿圣慈,停臣今答。”

  朝廷从之。拜外都坐大官。公主复薨,更尚平阳长公主。

  昶好犬马,爱武事。入国历纪,犹布衣皂冠,同凶素之服。然呵詈童仆,音杂夷夏。虽在公坐,诸王每侮弄之,或戾手啮臂,至于痛伤,笑呼之声,闻于御听。高祖每优假之,不以怪问。至于陈奏本国事故,语及征役,则能敛容涕泗,悲动左右。而天性褊躁,喜怒不恒,每至威忿,楚朴特苦,引待南士,礼多不足,缘此人怀畏避。

  太和初,转内都坐大官。及萧道成杀刘准,时遣诸将南伐,诏昶曰:“卿识机体运,先觉而来。卿宗庙不复血食,朕闻斯问,矜忿兼怀。今遣大将军率南州甲卒,以伐逆竖,克荡凶丑,翦除民害。氛秽既清,即胙卿江南之土,以兴蕃业。”

  乃以本将军与诸将同行。路经徐州,哭拜其母旧堂,哀感从者。乃遍循故居,处处陨涕,左右亦莫不辛酸。及至军所,将欲临陈,四面拜诸将士,自陈家国灭亡,蒙朝廷慈覆,辞理切至,声气激扬,涕泗横流,三军咸为感叹。后昶恐雨水方降,表请还师,从之。又加仪同三司,领仪曹尚书。于时改革朝仪,诏昶与蒋少游专主其事。昶条上旧式,略不遗忘。

  高祖引见于宣文堂,昶启曰:“臣本国不造,私有虐政,不能废昏立德,扶定倾危,万里奔波,投荫皇阙,仰赖天慈,以存首领。然大耻未雪,痛愧缠心。属逢陛下厘校之始,愿垂曲恩,处臣边戍,招集遗人,以雪私耻。虽死之日,犹若生年。”

  悲泣良久。高祖曰:“卿投诚累纪,本邦湮灭,王者未能恤难矜灾,良以为愧。出蕃之日,请别当处分。”

  后以昶女为乡君。

  高祖临宣文堂,见武兴王杨集始。既而引集始入宴,诏昶曰:“集始边方之酋,不足以当诸侯之礼。但王者不遗小国之臣,况此蕃垂之主,故劳公卿于此。”

  昶对曰:“陛下道化光被,自北而南,故巴汉之雄,远觐天阙。臣猥瞻盛礼,实忻嘉遇。”

  高祖曰:“武兴、宕昌,于礼容并不闲备,向见集始,观其举动,有贤于弥承。”

  昶对曰:“陛下惠洽普天,泽流无外。武兴蕞尔,岂不食椹怀音。”

  又为中书监。开建五等,封昶齐郡开国公,加宋王之号。十七年春,高祖临经武殿,大议南伐,语及刘、萧篡夺之事,昶每悲泣不已。因奏曰:“臣本朝沦丧,艰毒备罹,冀恃国灵,释臣私耻。”

  顿首拜谢。高祖亦为之流涕,礼之弥崇。萧赜雍州刺史曹虎之诈降也,诏昶以兵出义阳,无功而还。

  十八年,除使持节、都督吴越楚彭城诸军事、大将军,固辞,诏不许,又赐布千匹。及发,高祖亲饯之,命百僚赋诗赠昶,又以其《文集》一部赐昶。高祖因以所制文笔示之,谓昶曰:“时契胜残,事钟文业,虽则不学,欲罢不能。脱思一见,故以相示。虽无足味,聊复为笑耳。”

  其重昶如是。自昶之背彭城,至是久矣。其昔斋宇山池,并尚存立,昶更修缮,还处其中。不能绥边怀物,抚接义故,而闺门喧猥,内外奸杂,前民旧吏,莫不慨叹焉。豫营墓于彭城西南,与三公主同茔而异穴。发石累之,坟崩,压杀十余人。后复移改,为公私费害。

  高祖南讨,昶候驾于行宫,高祖遣侍中迎劳之。昶讨萧昭业司州,虽屡破贼军,而义阳拒守不克,昶乃班师。十九年,高祖在彭城,昶至入见。昶曰:“臣奉敕专征,克殄凶丑,徒劳士马,久淹岁时,有损威灵,伏听斧钺。”

  高祖曰:“朕之此行,本无攻守之意,正欲伐罪吊民,宣威布德,二事既畅,不失本图。朕亦无克而还,岂但卿也。”

  十月,昶朝于京师。高祖临光极堂大选。高祖曰:“朝因月旦,欲评魏典。夫典者,为国大纲,治民之柄。君能好典则国治,不能则国乱。我国家昔在恒代,随时制作,非通世之长典。故自夏及秋,亲议条制。或言唯能是寄,不必拘门,朕以为不尔。何者?当今之世,仰祖质朴,清浊同流,混齐一等,君子小人,名品无别,此殊为不可。我今八族以上,士人品第有九,九品之外,小人之官,复有七等。若苟有其人,可起家为三公。正恐贤才难得,不可止为一人,浑我典制。故令班镜九流,清一朝轨,使千载之后,我得仿像唐虞,卿等依俙元、凯。”

  昶对曰:“陛下光宅中区,惟新朝典,刊正九流为不朽之法,岂唯仿像唐虞,固以有高三代。”

  高祖曰:“国家本来有一事可慨。可慨者何?恒无公言得失。今卿等各尽其心。人君患不能纳群下之谏,为臣患不能尽忠于主。朕今举一人,如有不可,卿等尽言其失;若有才能而朕所不识者,宜各举所知。朕当虚己延纳。若能如此,能举则受赏,不言则有罪。”

  及论大将军,高祖曰:“刘昶即其人也。”

  后给班剑二十人。二十一年四月,薨于彭城,年六十二。高祖为之举哀,给温明秘器、钱百万、布五百匹、蜡三百斤、朝服一具、衣一袭,赠假黄钺、太傅、领扬州刺史,加以殊礼,备九锡,给前后部羽葆鼓吹,依晋琅邪武王伷故事,谥曰明。

  昶适子承绪,主所生也。少而尫疾。尚高祖妹彭城长公主,为驸马都尉。先昶卒,赠员外常侍。

  长子文远,次辉,字重昌。并皆疏狂,昶深虑不能守其爵封。然辉犹小,未多罪过,乃以为世子,袭封。正始初,尚兰陵长公主,世宗第二姊也。拜员外常侍。公主颇严妒,辉尝私幸主侍婢有身,主笞杀之。剖其孕子,节解,以草装实婢腹,裸以示辉。辉遂忿憾,疏薄公主。公主姊因入听讲,言其故于灵太后,太后敕清河王怿穷其事。怿与高阳王雍、广平王怀奏其不和之状,无可为夫妇之理,请离婚,削除封位。太后从之。公主在宫周岁,高阳王及刘腾等皆为言于太后。太后虑其不改,未许之,雍等屡请不已,听复旧义。太后流涕送公主,诫令谨护。正光初,辉又私淫张陈二氏女。公主更不检恶,主姑陈留公主共相扇奖,遂与辉复致忿争。辉推主堕床,手脚殴蹈,主遂伤胎,辉惧罪逃逸。灵太后召清河王怿决其事,二家女髡笞付宫,兄弟皆坐鞭刑,徙配敦煌为兵。公主因伤致薨,太后亲临恸哭,举哀太极东堂,出葬城西,太后亲送数里,尽哀而还。谓侍中崔光曰:“向哭所以过哀者,追念公主为辉顿辱非一,乃不关言,能为隐忍,古今宁有此!此所以痛之。”

  后执辉于河内之温县,幽于司州,将加死刑,会赦得免。三年,复其官爵,迁征虏将军、中散大夫。四年,辉卒,家遂衰顿,无复可纪。

  文远,历步兵校尉、前将军。景明初,为统军。在寿春,坐谋杀刺史王肃以寿春叛,事发伏法。

  有通直郎刘武英者,太和十九年从淮南内附,自云刘裕弟长沙景王道怜之曾孙,赐爵建宁子,司徒外兵参军,稍转步兵校尉、游击将军,卒于河内太守。而昶不以为族亲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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