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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温废立


  晋穆帝永和二年冬十一月,安西将军桓温伐汉。朝廷以蜀道险远,温众少而深入,皆以为忧,惟刘惔以为必克。或问其故,惔曰:“以博知之。温善博者也,不必得则不为。但恐克蜀之后,温终专制朝廷耳。”

  三年.汉主势降于温。事见《桓温灭蜀》。

  四年秋八月,朝廷论平蜀之功,欲以豫章郡封桓温。尚书左丞荀蕤曰:“温若复平河、洛,将何以赏之?”乃加温征西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,封临贺郡公。加谯王无忌前将军。袁乔龙骧将军,封湘西伯。蕤,嵩之子也。温既灭蜀,威名大振,朝廷惮之。

  升平四年冬十一月,封桓温为南郡公,温弟冲为丰城县公,子济为临贺县公。

  哀帝兴宁元年夏五月,加征西大将军桓温侍中、大司马、都督中外诸军、领尚书事,假黄钺。温以抚军司马王坦之为长史。坦之,述之子也。又以征西掾郗超为参军,王珣为主簿,每事必与二人谋之。府中为之语曰:“髯参军,短主簿,能令公喜,能令公怒。”温气概高迈,罕有所推,与超言,常自谓不能测,倾身待之,超亦深自结纳。珣,导之孙也,与谢玄皆为温掾,温俱重之。曰:“谢掾年四十必拥旄杖节,王掾当作黑头公,皆未易才也。”玄,奕之子也。

  二年夏五月戊辰,加大司马温扬州牧、录尚书事。壬申,使侍中召温入参朝政,温辞不至。

  秋七月丁卯,诏复征大司马温入朝。八月,温至赭圻,诏尚书车灌止之。温遂城赭圻居之固,让内录,遥领扬州牧。

  三年。大司马温移镇姑孰。二月丙申,帝崩于西堂。帝无嗣,皇后诏以琅邪王奕承大统。百官奉迎于琅邪第,是日即皇帝位,大赦。海西公太和三年冬十二月,加大司马温殊礼,位在诸侯王上。

  简文帝咸安元年。大司马温恃其材略位望,阴蓄不臣之志尝,抚枕叹曰:“男子不能流芳百世,亦当遗臭万年。”术士杜炅能知人贵贱,温问炅以禄位所至。炅曰:“明公勋格宇宙,位极人臣。”温不悦。温欲先立功河朔以收时望,还受九锡。及枋头之败,威名顿挫。既克寿春,谓参军郗超曰:“足以雪枋头之耻乎?”超曰:“未也”久之,超就温宿,中夜,谓温曰:“明公都无所虑乎?”温曰:“卿欲有言邪?”超曰:“明公当天下重任,今以六十之年,败于大举,不建不世之勋,不足以镇惬民望。”温曰:“然则奈何?”超曰:“明公不为伊、霍之举者,无以立大威权,镇压四海。”温素有心,深以为然,遂与之定议。以帝素谨无过,而床第易诬,乃言:“帝早有痿疾,嬖人相龙、计好、朱灵宝等参侍内寝,二美人田氏、孟氏生三男,将建储立王,倾移皇基。”密播此言于民间,时人莫能审其虚实。

  十一月癸卯,温自广陵将还姑孰,屯于白石。丁未,诣建康,讽褚太后,请废帝立丞相会稽王昱,并作令草呈之。太后方在佛屋烧香,内侍启云:“外有急奏”,太后出,倚户视奏数行,乃曰:“我本自疑此。”至半,便止,索笔益之曰:“未亡人不幸罹此百忧,感念存没,心焉如割。”

  己酉,温集百官于朝堂。废立既旷代所无,莫有识其故典者,百官震栗。温亦色动,不知所为。尚书仆射王彪之知事不可止,乃谓温曰:“公阿衡皇家,当倚傍先代。”乃命取《霍光传》,礼度仪制,定于须臾。彪之朝服当阶,神彩毅然,曾无惧容,文武仪准,莫不取定,朝廷以此服之。于是宣太后令,废帝为东海王,以丞相、录尚书事会稽王昱统承皇极。百官入太极前殿,温使督护竺瑶、散骑侍郎刘亨收帝玺绶。帝着白帢单衣,步下西堂,乘犊车出神虎门,群臣拜辞,莫不戏欷。侍御史、殿中监将兵百人卫送东海第。温帅百官具乘舆法驾,迎会稽王于会稽邸。王于朝堂变服,着平巾帻、单衣,东向流涕,拜受玺绶。是日,即皇帝位,改元。温出次中堂,分兵屯卫。温有足疾,诏乘舆入殿。温撰辞,欲陈述废立本意,帝引见,便泣下数十行,温兢惧,竟不能一言而出。

  太宰武陵王晞好习武事,为温所忌,欲废之,以事示王彪之。彪之曰:“武陵亲尊,未有显罪,不可以猜嫌之闲便相废徙。公建立圣明,当崇奖王室,与伊、周同美。此大事,宜更深详。”温曰:“此已成事,卿勿复言。”乙卯,温表“晞聚纳轻剽,息综矜忍。袁真叛逆,事相连染。顷日猜惧,将成乱阶。请免晞官,以王归蕃。”从之,并免其世子综、梁王琏等官。温使魏郡太守毛安之帅所领宿卫殿中。安之,虎生之弟也。庚戌,尊褚太后曰崇德太后。

  初,殷浩卒,大司马温使人赍书吊之。浩子涓不答,亦不诣温,而与武陵王晞游。广州刺史庾蕴,希之弟也,素与温有隙。温恶殷、庾宗强,欲去之。辛亥,使其弟秘逼新蔡王晃诣西堂叩头自列,称与晞及子综、著作郎殷涓、太宰长史庾倩、掾曹秀、舍人刘强、散骑常侍庾柔等谋反。帝对之流涕,温皆收付廷尉。倩、柔,皆蕴之弟也。癸丑,温杀东海王三子及其母。甲寅,御史中丞谯王恬承温旨,请依律诛武陵王晞。诏曰:“悲惋惶怛,非所忍闻,况言之哉。其更详议。”恬,丞之孙也。乙卯,温重表固请诛晞,词甚酷切。帝乃赐温手诏曰:“若晋祚灵长,公便宜奉行前诏。如其大运去矣,请避贤路。”温览之,流汗变色,乃奏废晞及三子,家属皆徙新安郡。丙辰,免新蔡王晃为庶人,徙衡阳。殷涓、庾倩、曹秀、刘强、庾柔皆族诛,庾蕴饮鸩死。蕴兄东阳太守友子妇,桓豁之女也,故温特赦之。庾希闻难,与弟会稽王参军邈及子攸之逃于海陵陂泽中。温既诛殷、庾,威势翕赫,侍中谢安见温遥拜。温惊曰:“安石,卿何事乃尔。”安曰:“未有君拜于前,臣揖于后。”

  戊午,大赦,增文武位二等。已未,温如白石,上书求归姑孰。庚申,诏进温丞相,大司马如故,留京师辅政。温固辞,仍请还镇。辛酉,温自白石还姑孰。

  秦王坚闻温废立,谓群臣曰:“温前败灞上,后败枋头,不能思愆自贬以谢百姓,方更废君以自说。六十之叟,举动如此,将何以自容于四海乎。谚曰怒其室而作色于父,其桓温之谓矣。”

  十二月,大司马温奏“废放之人,屏之以远,不可以临黎元。东海王宜依昌邑故事,筑第吴郡。”太后诏曰:“使为庶人,情有不忍,可特封王。”温又奏“可封海西县侯。”庚寅,封海西县公。

  温威振内外,帝虽处尊位,拱默而已,常惧废黜。先是,荧惑守太微端门,逾月而海西废。辛卯,荧惑逆行入太微,帝甚恶之。中书侍郎郗超在直,帝谓超曰:“命之修短,本所不计,故当无复近日事邪?”超曰:“大司马臣温,方内固社稷,外恢经略,非常之事,臣以百口保之。”及超请急省其父,帝曰:“致意尊公,家国之事,遂至于此,由吾不能以道匡卫,愧叹之深,言何能谕。”因咏庾阐诗云:“志士痛朝危,忠臣哀主辱。”遂泣下沾襟。帝美风仪,善容止,留心典籍,凝尘满席,湛如也。虽神识恬畅,然无济世大略,谢安以为惠帝之流,但清谈差胜耳。

  郄超以温故,朝中皆畏事之。谢安尝与左卫将军王坦之共诣超,日旰未得前,坦之欲去,安曰:“独不能为性命忍须臾邪?”二年春三月戊午,遣侍中王坦之征大司马温入辅,温复辞。

  夏四月,徙海西公于吴县西柴里,敕吴国内史刁彝防卫,又遣御史顾允监察之。彝,协之子也。

  六月,庾希、庾邈与故青州刺史武林之子遵聚众夜入京口城,晋陵太守卞眈逾城奔曲阿。希诈称受海西公密旨诛大司马温。建康震扰,内外戒严卞眈发诸县兵二千人击希,希败,闭城自守。温遣东海内史周少孙讨之。秋七月壬辰,拔其城,擒希、邈及其亲党皆斩之。眈,壶之子也。

  甲寅,帝不豫,急召大司马温入辅,一日一夜发四诏,温辞不至。初,帝为会稽王,娶王述从妹为妃,生世子道生及弟俞生。道生疏躁无行,母子皆以幽废死。馀三子,郁、朱生、天流,皆早夭。诸姬绝孕将十年,王使善相者视之,皆曰:“非其人。”又使视诸婢媵,有李陵容者,在织坊中,黑而长,宫人谓之“昆仑”,相者惊曰:“此其人也。”王召之侍寝,生子昌明及道子。已未,昌明为皇太子,生十年矣。以道子为琅邪王,领会稽国,以奉帝母郑太妃之祀。遗诏“大司马温依周公居摄故事。”又曰:“少子可辅者辅之,如不可,君自取之。”侍中王坦之自持诏入,于帝前毁之。帝曰:“天下,傥来之运,卿何所嫌。”坦之曰:“天下,宣、元之天下,陛下何得专之。”帝乃使坦之改诏曰:“家国事一禀大司马,如诸葛武侯、王丞相故事。”是日,帝崩。

  群臣疑惑,未敢立嗣,或曰:“当须大司马处分”。尚书仆射王彪之正色曰:“天子崩,太子代立,大司马何容得异。若先面咨,必反为所责。”朝议乃定。太子即皇帝位,大赦。崇德太后令,以帝冲幼,加在谅暗,令温依周公居摄故事。事已施行,王彪之曰:“此异常大事,大司马必当固让,使万机停滞,稽废山陵,未敢奉令,谨具封还。”事遂不行。

  温望简文临终禅位于己,不尔便当居摄。既不副所望,甚愤怨,与弟冲书曰:“遗诏使吾依武侯、王公故事耳。”温疑王坦之、谢安所为,心衔之。诏谢安征温入辅,温又辞。冬十月,彭城妖人卢悚自称大道祭酒,事之者八百馀家。十一月,遣弟子许龙如吴,晨到海西公门,称太后密诏,奉迎兴复。公初欲从之,纳保母谏而止。龙曰:“大事垂捷,焉用儿女子言乎?”公曰:“我得罪于此,幸蒙宽宥,岂敢妄动。且太后有诏,便应官属来,何独使汝也。汝必为乱。”因叱左右缚之,龙惧而走。甲午,悚帅众三百人晨攻广莫门,诈称海西公还,由云龙门突入殿庭,略取武库甲仗,门下吏士骇愕不知所为。游击将军毛安之闻难,帅众直入云龙门,手自奋击。左卫将军殷康、中领军桓秘入止车门,与安之并力讨诛之,并党与死者数百人。海西公深虑横祸,专饮酒,恣声色,有子不育,时人怜之。朝廷以其安于屈辱,故不复为虞。

  孝武帝宁康元年春二月,大司马温来朝。辛巳,诏吏部尚书谢安、侍中王坦之迎于新亭。是时,都下人情恟恟,或云欲诛王、谢,因移晋室。坦之甚惧。安神色不变,曰:“晋祚存亡,决于此行。”温既至,百官拜于道侧。温大陈兵卫,延见朝士,有位望者皆战慑失色,坦之流汗沾衣,倒执手板。安从容就席,坐定,谓温曰:“安闻诸侯有道,守在四邻,明公何须壁后置人邪?”温笑曰:“正自不能不尔。”遂命左右撤之,与安笑语移日。郗超常为温谋主,安与坦之见温,温使超卧帐中听其言。风动帐开,安笑曰:“郄生可谓入幕之宾矣。”时天子幼弱,外有强臣,安与坦之尽忠辅卫,卒安晋室。

  三月,温有疾,停建康十四日,甲午,还姑孰。秋七月己亥,南郡宣武公桓温薨。

  初,桓温疾笃,讽朝廷求九锡,屡使人趣之。谢安、王坦之故缓其事,使袁宏具草。宏以示王彪之,彪之叹其文辞之美,因曰:“卿固大才,安可以此示人。”谢安见其草,辄改之,由是历旬不就。宏密谋于彪之,彪之曰:“闻彼病日增,亦当不复支久,自可更少迟回。”宏从之。

  温弟江州刺史冲问温以谢安、王坦之所任,温曰:“渠等不为汝所处分。”其意以为,已存,彼必不敢立异,死则非冲所制。若害之,无益于冲,更失时望故也。

  温以世子熙才弱,使冲领其众。于是桓秘与熙弟济谋共杀冲。冲密知之,不敢入。俄顷,温薨,冲先遣力士拘录熙、济而后临丧。秘遂被废弃,熙、济俱徙长沙。诏葬温依汉霍光及安平献王故事。冲称温遗命,以少子玄为嗣,时方五岁,袭封南郡公。

  庚戌,加右将军荆州刺史桓豁征西将军、督荆杨雍交广五州诸军事。以江州刺史桓冲为中军将军、都督扬豫江三州诸军事、扬豫二州刺史,镇姑孰。竟陵太守桓石秀为宁远将军、江州刺史,镇浔阳。石秀,豁之子也。冲既代温居任,尽忠王室。或劝冲诛除时望,专执时权,冲不从。始温在镇,死罪皆专决不请,冲以为生杀之重,当归朝廷,凡大辟皆先上,须报,然后行之。

  谢安以天子幼冲,新丧元辅,欲请崇德太后临朝。王彪之曰:“前世人主幼在襁褓,母子一体,故可临朝。太后亦不能决事,要须顾问大臣。今上年出十岁,垂及冠婚,反令从嫂临朝,示人君幼弱,岂所以光扬圣德乎。诸公必欲行此,岂仆所制,所惜者大体耳。”安不欲委任桓冲,故使太后临朝,已得以专献替裁决,遂不从彪之之言。八月壬子,太后复临朝摄政。

  太元二年冬十二月,临海太守郗超卒。初,超党于桓氏,以父愔忠于王室,不令知之。及病甚,出一箱书授门生曰:“公年尊,我死之后,若以哀惋害寝食者,可呈此箱。不尔,即焚之。”既而愔果哀惋成疾,门生呈箱,皆与桓温往返密计。愔大怒曰:“小子死已晚矣。”遂不复哭。

  十一年冬十月甲申,海西公奕薨于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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